斯托克顿

我将消失在黑暗中:一个女人对金州杀手的执着追踪

斯托克顿在东区强奸犯的活动地理范围中被视为一个次要地点——他曾在那里作案,但现有证据无法确定他与这座城市有明确的个人或职业联系。它的重要性在于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他离开萨克拉门托后的行踪是如何安排的,工作或开发项目是否有助于解释这些行踪。

在犯罪者行踪中的位置

保罗·霍尔斯在地理评估中将斯托克顿与萨克拉门托归为一组,因为东区强奸犯在斯托克顿作案后又返回了萨克拉门托。他将斯托克顿视为萨克拉门托早期阶段的一部分,与后来的活动模式区分开来;在后来的模式中,犯罪者先往返于莫德斯托和戴维斯之间,随后进入东湾和南加州。这种归类记录的是行踪顺序,并未对犯罪者为何前往斯托克顿作出确定解释。

书中将斯托克顿列为东区强奸犯曾两三次作案的城市之一,与莫德斯托和戴维斯并列。然而,与萨克拉门托相比,两者的差异十分明显——调查人员认为犯罪者在萨克拉门托作案频繁,而且对当地十分熟悉;至于他与斯托克顿及其他作案次数较少的地点之间有何联系,仍不确定。他可能在那里有亲属或生意,可能只是路过,也可能根本没有持久的联系;书中没有排除这些可能性。

可能的工作联系

斯托克顿的一名受害者曾为中央谷地一位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工作,在离开公司前为他做过大量工作;她离职时已经怀孕。调查中提到这一事实,是将其作为可能的背景情况,而非证明犯罪者通过她的工作认识她,也不是证明袭击与工作有关。

霍尔斯在审视犯罪者的行踪以及一张与案件有关的图表时,考虑过一种更广泛的职业关联假设。一位有房地产开发经验的朋友判断,该图表是按专业标准绘制的;一位来自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的景观建筑师则辨认出图表中与戴维斯村庄住宅社区有关的特征。霍尔斯猜想,犯罪者是否可能接触过那个开发项目,并将其特征融入自己正在做的工作中。斯托克顿受害者曾为一位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工作,这使得这种可能性值得考虑;但书中所述证据并未将她的雇主与犯罪者联系起来,也无法证明这一假设能解释斯托克顿的袭击。

斯托克顿的不确定性揭示了什么

斯托克顿凸显出两者之间的区别——一个是会在一系列犯罪中反复出现的地点,另一个则是其作用能够得到可靠解释的地点。东区强奸犯对萨克拉门托反复表现出的熟悉程度,使调查人员认为那里很可能是他的居住地或工作据点;尽管发生过多起袭击,斯托克顿却没有提供同样明确的地理依据。霍尔斯将斯托克顿纳入其行踪路线,部分依据是袭击前后发生的事情;至于这座城市与犯罪者生活之间的关系,仍未得到解答。

因此,这座城市带来的与其说是结论,不如说是对地理侧写能够作出何种判断的界限。斯托克顿可以归入一个更大的活动阶段,受害者的职业经历也可以与其他线索一并考量;但这两点都不足以单独确定犯罪者的目的,或证实他与当地有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