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关塔那摩日记

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推翻释放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希的裁定,并将案件发回重审,从而在他的申请人身保护令诉讼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该裁决改变了政府能否拘押他的适用标准,但没有解决针对他的证据是否符合该标准的问题。

在人身保护令诉讼中的作用

2009年,詹姆斯·罗伯逊审理斯拉希的申请时,审理关塔那摩人身保护令案件的地区法院所要判断的是,政府能否证明申请人在被拘押时是基地组织的活跃成员。罗伯逊认定,斯拉希与仍在该组织中活动的人士断断续续的接触,并不能证明他当时是该组织成员。某些互动可能涉及支持举动,但依他判断,这些行为并不构成对恐怖主义的刑事物质支持。

2010年3月22日,罗伯逊批准了斯拉希的申请,并下令释放他。奥巴马政府于四天后提交上诉通知。11月5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推翻释放令,并将案件发回地区法院重审。

适用标准

上诉裁决作出之际,人身保护令诉讼的适用标准正在更广泛地发生变化。截至2010年4月1日,政府在此类案件中46案败诉34案。在对数项裁决提起的上诉中,政府说服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接受较宽松的标准,以判断被拘押者是否属于基地组织。根据斯拉希上诉案采用的做法,政府不再需要证明他被拘押时正在执行该组织的命令或指示。

法院解释说,即使斯拉希与活跃成员的零星联系单独来看不足以证明他属于基地组织,这些联系仍可能具有相关性。尽管如此,它们仍可能提高这样一种可能性——他被捕时仍是该组织成员。这一区分改变了同一批联系的法律意义,而罗伯逊依地区法院适用的标准曾认定这些联系不足以证明他是成员。

案件范围

上诉法院还界定了政府主张的范围,并说明政府没有提出哪些主张。法院强调,斯拉希并未因向恐怖分子或基地组织提供实质性支持而受到刑事起诉。法院还称,政府也没有依据《军事力量使用授权》寻求拘押他,理由是他协助了9·11袭击及斯拉希在毛里塔尼亚被再次拘押,或有意在实质上支持与基地组织有关联的武装力量,使其与美国的联盟伙伴交战。

相反,政府的主张集中于——斯拉希在20世纪90年代与基地组织活跃成员的断续往来,是否意味着他仍是该组织成员。因此,法院的说明将依据适用标准判断他是否可被拘押,与判定其刑事罪责或是否直接参与9·11袭击区分开来。

发回重审及未决问题

发回重审后,案件回到地区法院,须依照更宽泛的标准重新审理。政府声称,最不利于斯拉希的关联是他与阿布·哈夫斯的关系;阿布·哈夫斯是他的表亲兼姻亲,曾是基地组织舒拉委员会成员。该书指出,这层关系本身在重审时可能受到审查,同时记载阿布·哈夫斯反对9·11袭击,后来与基地组织断绝关系,并在2012年获释后于毛里塔尼亚以自由身份生活。

上诉裁决本身并未判定斯拉希被捕时是否仍是基地组织成员。按照该书所述的时间节点,案件仍在审理中,斯拉希仍被关押在关塔那摩湾海军基地。因此,法院的决定标志着一次影响重大的程序性逆转,而非对政府针对他的案件作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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