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基督圣体堂

渴望

纽约基督圣体堂(书中称为基督圣体堂或基督圣体天主教堂)与西蒙娜·薇依和托马斯·默顿逐渐发展的宗教生活有关。薇依战时旅居纽约期间,每天都在那里参加弥撒;默顿则在考虑皈依天主教时到那里接受教理指导。这些记述使教堂成为不同的宗教实践与信仰承诺发生之处,两者相距不远,却各有特点。

身份与环境

叙述以基督圣体堂和基督圣体天主教堂这两个名称指称该教堂,并将其置于第121街,描述为毗邻哥伦比亚大学校园。书中把教堂与两个不同时期的灵性转变联系起来,而没有将其作为详述历史或描述的主题。

战时的西蒙娜·薇依

1942年5月17日,薇依与家人乘船前往美国,并在纽约河滨大道租住了一套公寓。法国在纳粹主义与战争的重压之下,而薇依觉得美国生活过于安逸,并希望返回法国为抵抗运动效力。在这段流离与挫折的时期,她每天都到第121街的基督圣体堂参加弥撒。记述将这一反复进行的宗教实践与她对自己离开后苦难的认识并置;但并未说她参加弥撒消解了这种矛盾。

托马斯·默顿接受教理指导

默顿步行前往毗邻哥伦比亚大学校园的基督圣体天主教堂,在开始考虑皈依时接受教理指导。他经过反思与数次犹豫才作出这一决定,并没有人推动他这样做。他认为洗礼是灵性生活的开端,而非终点;书中指出,他当时还不知道这段生命旅程会有多么艰难。因此,在默顿的叙述中,教堂出现在一项承诺的门槛处,而他将这项承诺视为一个开端。

在叙事中的意义

教堂将两段记述联系起来,却没有把两者的处境混为一谈。薇依每天参加弥撒是在家人离开法国之后,且发生在她希望返回法国之际;默顿接受教理指导则属于他逐渐走向皈依的过程。两种情形中,书中都是通过具体的宗教实践来呈现教堂——薇依定期参加弥撒,默顿接受教理指导——而非描写建筑细节。教堂在书中的意义,建立在这两个各自独立的经历,以及它们所标示的灵性生活中的不同转折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