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敏斯特大厅
笑面人在小说对英格兰制度的叙述中,威斯敏斯特大厅被描绘为一个核心司法空间——贵族们在那里以法院的形式开庭,另外两个高级法庭则设在相邻的隔间。它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其中审理的案件,也在于它的布局如何将司法权力与上议院这一独立立法厅区分开来。
司法用途与制度背景
英格兰贵族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以司法法院的形式开庭。他们的司法会议不同于他们作为高级立法机构所从事的工作;后者在一个名为上议院的独立房间内进行。除非由王室召集,贵族院不会作为法院集会,因此大厅的司法职能取决于王权的特定行使。 在威斯敏斯特大厅的尽头,王座法院和衡平法院占据相邻的隔间。两者的地位都低于贵族法院,但高于其他司法管辖机构。小说的叙述称,王座法院是国王理应主持的法院;衡平法院则由大法官主持。因此,这两个机构共处一处,却仍保有各自不同的职务与权威形式。
法院的职能
王座法院被描述为司法法院,而衡平法院则与宽赦相关联。大法官可以劝谏国王赦免,不过叙述指出,这种情况很少发生。它们在大厅中相邻而设,并未抹去各自职能的区别——一个负责施行司法,另一个则提供了诉诸宽赦的独立途径。 两院都解释法律,并在一定意义上重构法律。叙述将裁判描绘为把成文规则塑造成判例法的工作,而衡平原则可能由此产生。因此,威斯敏斯特大厅不只是施行既定法律的场所,也是通过司法解释厘清法律含义之处。
司法权与立法权
作为法院开庭与作为立法机构开会之间的对比,是威斯敏斯特大厅制度意义的核心。1640年11月开始的长期议会主张,上议院兼具司法权与立法权。这一主张明确揭示了贵族阶层原有的双重权力——贵族既能在威斯敏斯特大厅审判,也能在独立的上议院立法。 两种职能在空间上的分离十分重要。威斯敏斯特大厅容纳贵族的司法工作,而立法厅则有自己的名称和场所。这一区别使大厅成为更大宪制安排的一部分——即使权力集中于同一社会群体,也会按职能加以划分。
建筑与历史记忆
叙述称,威斯敏斯特大厅内的法律工作在栗木椽梁下进行,蜘蛛无法在其上结网。这一建筑细节伴随着对法律更广泛的思考——大厅的木制屋顶与繁复、有时相互纠缠的法律体系形成对照,而法官的职责正是解释这一体系。建筑的实体形态为有关司法机构的论述提供了具体场所,同时又没有将大厅与上议院这座独立议事厅混为一谈。 小说还提醒读者,不应把历史上的上议院视为与其后来的形态完全相同。小说认为,旧宫殿及其房间的变迁不仅改变了建筑,也改变了习俗;一个机构开会的场所可能影响该机构本身。因此,威斯敏斯特大厅既代表着实际运作的司法场所,也承载着制度历史的一层积淀,其惯例不能简单照搬到后来的议会架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