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

周易

司马迁是一位历史权威,常被援引来阐明《易经》的早期形成及后世传承。他的记述将孔子晚年潜心研习与此书的附篇联系起来,并保存了周文王被囚羑里期间编演卦象的传统说法;不过,译者将传述的传统与文本著作权及年代方面可以确立的事实区分开来。

关于孔子与《易经》的记载

根据译者所引,司马迁的记载称,孔子在晚年开始专心研习《易经》,并为之撰写了若干附篇。据说,孔子还反复研读手中的书,以至于编连竹简的皮绳三次磨断。这个故事以具体的使用痕迹展现了持久的研习,而所记孔子希望再多活些年以精通此书的愿望,则强调这项研习仍未完成。

译者将孔子晚年对《易经》的兴趣与他早年的学术追求并置。他曾乐于与弟子讨论《尚书》《诗经》以及礼仪典章;临近晚年时,《易经》也吸引了他的注意,成为一部他年轻时忽略的古代典籍。这一对照表明,司马迁的记载不仅能证明孔子时代已有此书,也展现了这位圣人的学术关注发生了变化。

附篇及著作权归属的限度

据称,司马迁列举了后来归为“十翼”的篇章中几乎所有篇目,并将其列为孔子的著述。译者指出,其中有两篇未被归于孔子名下。这些材料与较早的经文一同刊行;经文本身则依据更早的卦象编排而成。许多中国读者与外国学者都将这些材料视为《易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流传下来的版本将不同著述合为一书,而译者强调,从历史角度看必须将它们区分开来。

这一区分十分重要,因为译者并不把司马迁的记载视为孔子创作了每一篇附篇的证明。即使假定这些篇章由孔子所作,他也不可能在公元前483年以前着手撰写——归于周文王的材料早了约660年,归于周公旦的材料则早了近630年。译者较为谨慎地将这些附篇置于孔子逝世后约公元前450至前350年,并认为它们或可阐明那个较晚时代的观念,但不足以确定作者身份。

周文王在羑里

另一则归于司马迁的记载称,周文王被囚羑里期间,将八卦增演为六十四卦。这一说法简要保存了卦象体系如何在受政治拘禁期间发展而成的叙述。译者在别处称,周文王于公元前1143年因商王受猜忌而遭囚禁,期间专心研究卦象。司马迁的记载为这一事件赋予了明确的文本结果——八卦扩展为六十四卦。

译者将此说法作为历史传统来介绍,而非周文王或其子亲自留下的直接记述。他认为,与周文王相关的经文及与周公旦相关的爻辞,都远早于附篇,同时也承认,卦象及其阐释的确切历史难以确定。因此,司马迁的证言有助于勾勒此书的早期历史,却不能消除流传下来的起源说与关于其不同文本层次的确凿证据之间的区别。

历史权威与文本传承

译者在更广泛的论述中援引司马迁的证言,以支持《易经》早于孔子时代已经存在的观点。他还提到,此书在公元前213年秦始皇焚书期间得以保存——据译者所述,当时的命令豁免了医药、占筮及农事类著作,而《易经》因被视为占筮之书而幸免于难。所引段落并未将这一事件本身归于司马迁,但它展现了评估此书古老程度及传承说法时所处的历史背景。

后世学术记录也显示,围绕此书积累了大量研究。西汉末年、纪元初期前后,刘歆编制的目录收录了十三位作者或学派的《易经》及其附篇著作,共计294篇。1715年的康熙御纂版本引用了218位学者的论著,其年代从公元前2世纪延续至17世纪。在这段绵长的诠释史中,司马迁的记载具有重要的证言价值——它们保存了关于孔子研读此书及周文王编演卦象的传统,而译者谨慎地区分经文与附篇,避免人们将这些传统误认为出自同一作者、构成统一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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