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
周易朱熹是译者讨论《易经》时反复援引的权威,译者在考察卦象的形成与解释时参考他的观点,也引用他对特定篇章的解说。他的注释提供了阅读象征性文本的实用方法;与此同时,译者将这些解说与较早的材料区分开来,并质疑朱熹承袭而来或基于哲学的某些假设。
诠释方法与译者的原则
译者对《易经》的解读,关键在于区分翻译字词与传达思想。1854年首次翻译时,他试图仿照原文的简练,结果译出的英文句法衔接不足;他认为,雷吉斯及其合作者的拉丁文译本也有类似问题。此后,他主张汉字象征思想,而非代表字词,因此译者无法仅靠逐字转换,写出易于理解的译文。相反,象征符号必须使译者的心智与作者的心智相通,然后才能用另一种语言尽可能清晰、准确地表达其思想。
这种诠释自由并非毫无限制。译者说,他有时会增添字词,以表达原作者心中已有、但未明言的意思,而且通常会用括号标出这些增补。他的目标仍是尽可能准确、简练地传达原意。这一方法构成了朱熹出现的背景——朱熹的评论是诠释史的证据,却不必然能够确定早期文本的含义。
同一区分也支配着译者对全书结构的说明。他将正文描述为六十四篇简短、以象征表达的论说,每篇都以一个六爻卦为基础,并将这些论说与附录区分开来。在他的重构中,周文王解释每一卦的整体含义,周公旦则解释各爻;爻的解释应与全卦合起来的意义相符。朱熹等后世注释家有助于解释这一体系,但译者的分析一再追问——某种解释究竟属于早期文本、后世诠释传统,还是注释家自己的论述。
卦象、起源与太极
朱熹对太极的论述成为明确分歧之处。译者报告说,朱熹在《易学启蒙》中依循哲学家周敦颐(1017—1073)的说法,将太极画成圆形。朱熹提醒读者,不要以为这种圆形图示出自伏羲。译者认为这一图示并不成功——若将圆形展开,便成为一条长线;把长线分开,得到两条完整的爻;还要再分一次,才会出现卦象中的完整爻与断爻。在他看来,这一图示未能说明它意在表现的推演次序。
与此相较,译者认为从完整爻与断爻开始推演卦象十分直接。将两种爻分别添入每一个八卦,可得十六个四爻卦;重复这一过程,可得三十二个五爻卦,继而得到六十四卦。他将爻数的增加描述为公差为一的等差数列,将卦数的增加描述为公比为二的等比数列。他还提到一种较简便的程序——把阳爻与阴爻组合成八卦,再将每一卦分别与自身及其他各卦相配,组成六十四卦。
谁最先将八卦推演为六十四卦,译者认为尚无定论。他报告说,较常见的看法将此事归于周文王;而朱熹在被问及此事时,则倾向于认为是伏羲所为。译者没有声称能够驳倒朱熹关于卦象的看法,但认为现有形式的卦名源自周文王。他还指出,在他考察的论述中,没有中国作者解释过为何卦序止于六十四,而不继续推演出七爻、八爻或更多爻的卦;大量新增的卦象既难以处理,也不易解释。
爻辞及其相互关系的解读
朱熹的诠释属于一套体系,在这套体系中,一爻的含义取决于其所处位置、全卦主题以及它与其他爻的关系。译者强调,初、三、五位被认为适宜阳爻居之,二、四、上位则被认为适宜阴爻居之。阳爻关联刚强与主导,阴爻关联柔弱与顺从。爻与爻之间的对应关系也很重要——初爻与四爻、二爻与五爻、三爻与上爻各自相配;一爻为阳而另一爻为阴时,二者的对应关系便得以成立。
中间位置尤其受到重视。二爻与五爻分别是上下卦的中爻;当二者阴阳相异时,其对应关系尤为重要。译者举例说,若五爻为阳、二爻为阴,五爻可代表君主或统帅,二爻则可代表能干的大臣或娴熟的官员,二者相互配合便能产生有益结果。然而,一爻的意义不能脱离具体卦象而固定不变;它会随卦名和卦的主题而变化。因此,译者提醒读者,必须先理解全卦主题,再将一般规则用于解释各爻。
讨论大有卦时,译者引用了一段归于朱熹诠释传统的解释。柔爻处于尊贵而居中的位置,上下的刚爻则与它相应。组成该卦的上下卦象征刚健有力、文雅光明;主爻还与乾卦中的主爻相应,并在适当的时机发挥作用。这些关系支撑了此卦所预示的大有进展并获成功。这个例子表明,如何借助结构细节——中位、相应之爻以及上下卦的属性——将简短的卦辞展开为一番说明,解释其适用缘由。
象征意象与解释的限度
在讨论意象似乎不可能真实存在的卦象时,译者也引用了朱熹。大畜卦由天和山的象征构成,被描述为天在山中。该卦附带的训示是,君子记取前人的言行,以积累德行。译者问天如何能真的处于山中时,朱熹回答说,现实中不可能如此,但为象征之用,可以在观念中设想。这个例子并未把表面上不可能的情形当作自然界事实,而是将其视为一种想象性的安排,使道德含义得以呈现。
译者借助这个例子及其他相关例子,反对对八卦作更繁复的哲学解读。在他看来,现有证据并未表明八卦原初的形式与含义,曾被设计为一套关于天地构成的完整哲学体系的基础。在一篇附录中,八卦作为人们熟悉的象征发挥作用,而非一套全面建构的宇宙论的组成要素。这一区分也影响了他对阴阳的讨论——他认为这两个词指的是明暗属性,而气作为本原物质的学说,是在儒家学派中经过一千多年才逐渐形成,并在宋朝发展得更为完备。他认为,若在早期文本中发现这套后起学说,就是把后来的东西说成早已有之。
在讨论灵性作用时,也可见类似的审慎态度。有人问朱熹如何理解一段文字——其中说天地随季节而生机旺盛,或变得衰颓空虚,同时又提及鬼神。朱熹回答说,关于天地的说法概括了总体结果,而鬼神一语则将起作用的相互感应描述得仿佛是由具有意志的主体促成。译者认为,这一解释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将问题消解了。他的论述保留了三者之间的区别——原文的措辞、朱熹对其含义的说明,以及译者对该说明本身的判断。
作为注释家与历史见证人的朱熹
译者援引朱熹,不仅为了解释意象,也为衡量有关作者身份与文本史的说法。一篇附录的前三段,译者认为源自与左丘明相关的叙事,记述了孔子出生前十四年鲁国一位侯夫人所说的话。朱熹解释说,关于周文王所用四个形容词的一段旧说早已流传,曾为鲁国的穆姜所用,也为孔子所用;随后,史官使用“夫子曰”这一格式,将孔子的话与较早的说法区分开来。译者认为无法确定这位史官的身份,并由此得出结论——标为孔子所说的段落,并不能证明附录整体出自孔子之手。
基于这些文本内部证据,译者断定,第三、第四篇附录并非孔子所作,而是在他去世后编成。他承认,这一看法不同于中国批评家与注释家占主导地位的判断,但认为他们关于儒家作者身份的论证不能成立。这种分歧并未使朱熹失去意义;相反,朱熹试图调和各说的解释,成为译者检验有关文本的正统主张时所依据的证据之一。
同样的批判思路也适用于实用和政治层面的解读。在讨论节制与制度时,译者指出,朱熹预先提出了一种依据卦象象征来解释的说法;其他注释家则通常将其吉祥结果归因于阳爻与阴爻的均衡分布,以及阳爻居于第二、第五中位。重要的限定条件是,规制必须随情况调整,不可过分严苛。在另一段谈论君主的告示与仁政的文字中,译者将朱熹对汗液象征的阐释与其他译者的译法加以比较,说明即使面对同一意象,注释家和译者也可能作出不同选择。
在这些例子中,朱熹既不是只需重复的权威,也不是其注释应被译者全盘否定的人物。他的解读为爻位、对应关系、象征意象和文本传统提供了持久的诠释框架。译者在这些解读有助于阐明卦象如何运作时,认可其解释价值;同时,他将其与早期文本证据区分开来,并在其把后世哲学观念投射回早期文本,或将尚未解决的历史问题一笔带过时,提出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