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求回报原则
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不求回报原则反对把行动视为一种可以通过偿还来结清的交换。扎拉图斯特拉将它与不可替代的个人自我克服联系起来——别人无法代某人去做某事,也不存在报偿。这一主张将注意力从道德核算转向责任、自我支配与价值创造。
准则及其直接语境
这一原则出现在关于超越自我与邻人的训诫之中。扎拉图斯特拉说,一个人能够为自己夺取的权利,就不应当作为礼物接受;随后他宣告:“你所做之事,无人能代你去做。看啊,不存在报偿。”上下文使这条准则不止于笼统否认偿还——它把个人行动与他人能够代为完成或授予的事情区分开来。
接下来的格言进一步强调行动能力。不能支配自己的人就应当服从;即便是能够发号施令的人,也可能疏于遵从自己的命令。因此,仅仅宣称拥有权威,并不能确保自我引导;关键在于履行自己命令自己去做的事。在这一连串论述中,不存在报偿这一点使读者不再期待外在的结算,而是回到个人内部命令与服从之间的艰难关系。
价值、自我支配与创造
这一原则属于一套更广泛的价值生成论述。扎拉图斯特拉见过许多国土与民族,发现它们对善恶的看法各不相同。然而,没有哪个民族能够不作评价;而想要维系自身的民族,也不能仅仅照着邻人那样评价。因此,价值与一个民族维持并安排自身生活的特定方式密切相关,而非某种人人只需接收的现成统一标准。
评论对这一过程的阐述将价值与自我支配联系起来。价值表通过把原始攻击性转向自身,并将其升华为自我控制,使一个民族成为一个国家。在个人身上,与之相应的成就就是给自己下达命令并服从命令——此人实际上由此成为一个国家,而不再是一群乌合之众。超人指的正是这种对自身的驾驭。由此看来,不求回报原则拒绝把这种成就当作能够转交或偿还的益处;这份功夫属于亲自承担它的人。
对道德占有观的挑战
这一准则也反对那些自信道德问题早已尘埃落定的人。扎拉图斯特拉回忆说,他曾发现一些人安于陈旧的自负——每个人都相信自己早已知道什么对人类而言是善、什么是恶。谈论德性已经变成令人厌倦的套话,甚至那些睡前谈论善恶的人也一再重复着它。扎拉图斯特拉说,他通过教导人们——除非是创造者,否则无人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打破了这种自满。
当善人与正义者声称自己已经知道并占有正义之物,并谴责仍在寻求的人时,这种危险尤其严重。文本警告说,善人造成的伤害可能比恶人造成的伤害更大。针对道德占有观,这一原则对报偿的否定并不保证行为能够由反向行动抵消,也不认为既定的道德账目可以了结问题。它始终强调每个人自身所做之事,以及创造并遵循价值所涉及的责任。
范围与意义
不求回报原则并未被阐述为一条关于法律惩罚的详尽准则,也没有声称行动不会产生后果。它明言的效力范围较窄——行动不能由他人代为完成,道德生活也不以报偿为框架。在相关教导中,权利应当由人主动夺取,而不是作为礼物接受;下达命令的人也必须亲自服从命令。因此,这一原则支持一种要求严格的行动者观;而更广泛的论述则解释了自创价值与自我掌握为何重要——它们提供了一条超越继承而来的确定观念与生命贬值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