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onio Nuñez与Juan Perez

正义的慈悲: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

安东尼奥·努涅斯与胡安·佩雷斯参与假绑架,成为安东尼奥遭到起诉过程中的关键事件——假装绑架并向亲属索取赎金的计划,演变成警察追逐和枪战,所幸无人受伤。两人在车内的角色使一名十四岁少年与一名成年共同被告同处一车,但共同审判及其后果对安东尼奥的打击尤其沉重,他被判在狱中度过余生。

背景与招募

从青少年营地回来后,安东尼奥受邀参加一场派对;两名年龄是他两倍的男子说,他们打算假装绑架,以便向一名亲属索取赎金。他们坚持要安东尼奥加入。这一事件发生在一段严重创伤经历之后——安东尼奥被送回南洛杉矶后,住处离他哥哥被杀的地点只有几个街区,常出现闪回,对威胁异常警觉,并迫切想避开那一带。他为了自卫弄到一把枪,并因持有枪支遭到逮捕;在营地时,工作人员曾报告说,他对规矩和指导反应良好。

假绑架与追逐

十四岁的安东尼奥与两名男子一起上车,前往收取所谓的赎金。假扮受害者的人坐在后座,胡安·佩雷斯开车,安东尼奥坐在副驾驶座上。在他们抵达加利福尼亚州奥兰治县的目的地之前,两名拉丁裔男子乘坐一辆灰色货车开始跟踪他们,随后展开追逐。追赶者是便衣警察,但追逐发生时安东尼奥并不知道这一点。

追逐途中,胡安和另一名男子把一把枪交给安东尼奥,并叫他朝货车开枪。随后双方展开高速枪战。一辆有警察标识的汽车加入追逐后,安东尼奥在该车撞上树木前扔掉了枪。无人受伤。这场假绑架已演变成危险的持枪追逐,安东尼奥和胡安被控加重绑架罪及企图谋杀警员罪。

共同审判与不平等的后果

安东尼奥与他二十七岁的共同被告一同受审,两人均被判有罪。相关记述指出胡安是司机,并称他为共同被告,但没有说明他的刑罚。安东尼奥所受刑罚体现了加利福尼亚州法律适用范围的特殊之处——尽管少年犯必须年满十六岁,才会因谋杀罪被判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但绑架罪并无适用这一刑罚的最低年龄限制。

奥兰治县法官判处安东尼奥终身监禁,并称他是危险的帮派成员,永远不会改变或得到改造。这一判决无视了他艰难的成长背景,也无视了他此前并无重大犯罪记录的事实。年仅十四岁的安东尼奥因此成为美国因一桩无人身体受伤的犯罪而被判在狱中度过余生的最年轻者。

重新考虑刑罚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禁止对犯下非杀人罪的儿童判处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后,安东尼奥的刑罚得到改判——但最初改判的刑期并未给他带来现实的获释希望。法官将刑罚改为一百七十五年。后来必须通过上诉,才能将这一刑罚改为合理的刑期。减刑后,安东尼奥得以参加不得假释终身监禁者无法参与的教育及其他项目,并获得了申请释放的资格。他后来获得的机会,与最初认定他永远无法改造的判决形成了鲜明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