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尔夫·迈尔斯指证麦克米利安后又撤回证词

正义的慈悲: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

沃尔特·麦克米伦与拉尔夫·迈尔斯之间的关联,源于迈尔斯的证词曾使他成为检方指控麦克米伦的核心证人,也源于迈尔斯后来撤回了这份证词中的大部分内容。他们的关系并非一种已经确立的私人交情,而是一条存在争议的证据关联——迈尔斯指控麦克米伦,之后又撤回了自己陈述中的关键部分;负责审查这一变化的法院则拒绝认定原先的证词属于伪证。

检方的核心证人

迈尔斯被移出死囚区并送回门罗县后,再次确认了他最初对麦克米伦的指控。迈尔斯再次担任检方的主要证人,而比尔·胡克斯也准备作证称,他曾在犯罪现场看见麦克米伦的卡车,地方检察官因此认为案件可以继续审理。审判定于1988年2月举行。因此,检方的案件很大程度上依赖迈尔斯的陈述,同时也依赖另一名证人对卡车的辨认。

这项指控是在阿拉巴马州法院种族不平等的大背景下形成的。1987年,阿拉巴马州所有四十名民选地方检察官都是白人;该州有十六个黑人占多数的县,也包括在这些检察官的任职范围内。在黑人占人口百分之四十的门罗县,严重重罪案件仍经常由全白人陪审团审理。1986年的巴特森诉肯塔基州规则使针对种族歧视性强制回避的质疑更容易提出,但也给检察官造成了压力,促使他们寻找其他方式排除黑人陪审员。麦克米伦在审判前被关押在死囚区,其他囚犯告诉他的有关他可能面对的陪审团的情况令他忧心。这一背景关系到对他提起公诉的环境,但单凭这一点,无法确定迈尔斯为何指控他,也无法确定迈尔斯当时知道些什么。

撤回证词与相互冲突的陈述

在之后的定罪后听证会上,迈尔斯出庭作证,撤回了审判证词中大部分、甚至可能全部相关内容。法院的命令将这一变化视为两份宣誓陈述之间的冲突——迈尔斯要么在审判时撒了谎,要么在听证会上撒了谎。命令列出了法院考量的因素,包括迈尔斯的庭上表现、他了解相关事实的机会、他对原先证词和撤回证词分别作出的解释、两次陈述前后可能承受的压力,以及可能支持任一说法的行为或其他证据。

法院还承认了其评估能力的一项重要限制——由于原审由另一名法官主持,法院无法比较迈尔斯在审判时与撤回证词时的庭上表现。法院考量了审判证据是否与他陈述中的细节相矛盾,也考量了任何来源的证据是否表明他不可能知道自己曾作证陈述的内容。不过,命令仍认定,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迈尔斯在原审中作了伪证。命令指出,审判后施加于迈尔斯的压力可能削弱撤回证词的可信度;同时,法院也认定,审判记录或撤回证词中没有证据表明,谋杀发生时他身处犯罪现场以外的地方。

驳回救济请求

这份日期为1992年5月19日的裁定最终认定,没有足够证据支持迈尔斯在原审中作伪证这一主张。因此,法院没有接受撤回证词作为推翻麦克米伦定罪的理由。裁决并未通过确定哪份陈述属实来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相反,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伪证主张。

这份命令范围狭窄,本身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命令只有两页半,讨论了迈尔斯的证词,却没有处理其他法律主张,也没有讨论十多名其他证人的证词,并且没有引用任何判例法。法院的处理方式使迈尔斯不断变化的陈述仍处于争议核心,却没有审查听证会上提交的更广泛证据。

这段关联所揭示的问题

迈尔斯的角色从审判时指控麦克米伦,转变为在定罪后程序中撤回自己陈述中大部分相关内容。然而,这一转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有限——法院承认迈尔斯撤回了证词,也承认他可能承受过压力,但认定没有确凿依据将审判证词称为伪证。因此,他们之间的关联仍由尚未解决的证词争议所界定,而非由一份关于两人与犯罪有何关联的定论所界定。

这条尚未解决的关联还表明,在死刑起诉中,一名证人可能具有多么重大的影响。迈尔斯的指控帮助使针对麦克米伦的案件得以继续审理;他后来撤回证词,则使人们怀疑这项定罪是否建立在虚假证词之上;法院驳回救济请求后,这种可能性仍未被法院作为法律事实认定。陪审团遴选中的种族环境加重了这项起诉所涉问题的重要性,但这里呈现的证据无法证明这些环境能够解释迈尔斯的证词。证据所确立的是,他的陈述在审判中的重要性,与他撤回陈述后法院回应范围有限,二者形成了鲜明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