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而治之
《联邦党人文集》“分而治之”警示,分裂的美国会使其组成各州易受外国操纵和内部冲突影响。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这一短语概括了支持联邦团结的核心论点——分裂会给敌对势力可乘之机,而宪法安排应将相互竞争的利益转化为保障,而非混乱之源。
作为分裂警告的短语
这一短语出现在一项论述中,讨论如果各州仍彼此分离,或仅通过一个软弱的攻守同盟联合起来,可能出现何种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各州与外国缔结互不相容的联盟,可能把彼此分离的各州卷入欧洲政治与战争。文章警告,分裂各部分之间的破坏性争斗会使它们暴露于惧怕或反对美国的势力所施展的手段之下。“分而治之”被说成这些势力会采用的格言——它不是抽象的箴言,而是美国分裂可能招致的、可以预见的策略。
这一警告源自对国家间敌意的更广泛论述。争夺权力、嫉妒、商业竞争以及政治领袖的个人激情,都可能扰乱和平。文章列举的历史事例包括伯里克利对萨摩斯人与麦加拉人的攻击,并将其与个人怨恨和政治危险联系起来;还包括红衣主教托马斯·沃尔西为争取查理五世的影响力而决定使英格兰卷入对法战争。这些事例支持这样一种主张——公共冲突未必源于一个国家经过审慎权衡的利益;个人野心与派系可能使政治权力走向破坏性目的。
论述还反驳了独立国家只要彼此相邻便会相互友好的希望。文章援引一位政治论述者的观察——邻国通常会成为敌人,除非共同的弱势迫使它们组成邦联共和政体。文章据此将相邻国家间的竞争视为持续存在的政治风险。在这一论述中,宪法上的补救办法不是寄望于完美的智慧或美德,而是建立一个能够遏制因分离而加剧的嫉妒心的联邦。
历史上的邦联及分裂风险
这些文章以早期邦联检验这一问题。安菲克提翁会议联合了保留独立地位、拥有平等投票权的希腊共和邦,同时赋予该会议处理战争、争端、惩罚、共同防御及成员资格等事务的权力。这一事例表明,邦联可以被赋予相当广泛的明文权力;但仅凭此例,无法确定这种权力是否能够可靠地治理独立成员。
德意志帝国更鲜明地警示了宪法权力与有效政府之间的落差。尽管其皇帝与制度拥有广泛的正式特权,整个体系却将帝国视为由主权者组成的共同体,并向各主权者发布法律。《联邦党人文集》认为,这种结构使整体无法约束其成员,也无法抵御外部危险。文章所述的帝国历史包括皇帝与诸侯之间的冲突、各邦之间的战争、对兵员与款项的征调遭到忽视或只得到部分履行,以及强制各邦服从的努力屡屡失败。三十年战争使帝国四分五裂,最终由外国势力谈判并强加和平条约;这一事例说明,内部的分裂如何使外部干预产生重大影响。
尼德兰联省共和国提供了另一个比较对象。它由七个地位平等、拥有主权的省份组成,每个省份又由各自独立的城市构成,而重要事项须获一致同意。这一事例属于《联邦党人文集》对邦联的更广泛考察,旨在说明成员保留的主权可能妨碍共同行动。这些历史案例与拟议的美国制度并不完全相同;它们旨在揭示一个反复出现的制度问题——即便一个联盟拥有正式机构和显著权力,如果政府直接治理的对象是成员而非人民,它仍可能无法有效运作。
联邦作为宪法上的应对之策
拟议宪法被描述为既非完全国家制,也非完全联邦制,而是两者的结合。其基础是联邦性的;通常政府权力的来源兼具联邦与国家性质;这些权力在全国范围内行使;其范围则具有联邦性质;修宪程序也结合了两种原则的特点。这一说明将拟议的联邦与仅依赖各州各自为政的联盟区分开来,也有助于解释《联邦党人文集》如何力图避免完全集权,以及软弱到无法采取行动的邦联。
联邦的规模也是这一应对之策的一部分。《联邦党人文集》主张,邦联能够压制派系、维护内部安宁,并增强对外力量与安全。文章反驳共和政府必须局限于极小疆域的说法,并指出各州的面积本身已超过该论点所援引的小国范例。文章认为,将较大的州拆分成无数个小共和国,会造成彼此猜忌、冲突不断的共同体和反复发生的不和,而非带来安全。在这一论证中,扩大政治疆域并不能保证和谐;它的作用是增强联邦遏制冲突的能力,而分离只会使冲突增多。
这一短语的逻辑也与《联邦党人文集》对权力分立的论述相呼应,尽管宪法上的应对办法并非单纯集中权力。针对外国势力利用各州分裂的危险,答案是建立联邦;针对政府内部权力积聚的危险,答案则是各部门之间的制衡。《联邦党人文集》主张,每个部门都需要宪法赋予的手段和自身的动机,以抵御其他部门的侵夺,从而以野心制衡野心。其目的在于使政府能够采取行动,同时又必须约束自身。
关于责任的问题,也体现在对单一行政首长与多人行政机构的对比之中。《联邦党人文集》认为,多名行政官员可能削弱行政效率与行动迅速性,尤其是在战争时期,也会使人难以辨明谁应为有害决定负责。相互指责可能不断转移责任,直到公众无法判定谁应负责。相比之下,单一行政首长能使责任集中,让公众更容易作出判断;这一论点并非认为个人不会犯错,而是认为权责明确能使问责更切实可行。
任命问题也有类似的论证。根据拟议方案,总统提名,参议院审议每项提名,因此不同参与者的职责可以清楚地向公众辨明。糟糕提名的责任归于总统,而拒绝合适人选所受的谴责则归于参议院;如果不合适的任命获得批准,双方也都应承担程度不同的责任。《联邦党人文集》将这一安排与纽约州的任命委员会相比较。该委员会人数不多,在闭门状态下开会,其运作使州长所起的作用以及决策的提出者都难以确定。在这里,缺乏透明度的权力分散无法有效制衡权力——它模糊了责任,也为密谋留下空间。
格言的含义与局限
因此,“分而治之”不仅警告敌人可能利用政治分裂,也浓缩了《联邦党人文集》对分裂如何形成并被利用的论述——相邻的共同体相互争斗,软弱的共同机构无法解决争端,外部势力便乘虚而入。历史上的邦联为这种危险提供了比较案例,而拟议宪法则被视为一种混合制度,旨在确保共同行动,同时不消除各州。
《联邦党人文集》还区分了有害的碎片化与宪法上的权力划分。无法治理成员的联邦有陷于无能、遭外国势力牵连的风险;未经制衡而集中的政府权力有遭到侵夺的风险;责任因秘密运作而分散的政府则可能逃避公众的评判。这一短语在论述中持续发挥的作用,是使这些危险能够一并显现——政治分裂可能招致支配,但结构完善的联邦必须将有效权力与清晰可见的责任及内部约束结合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