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连任资格

《联邦党人文集》

行政首长连任资格,是指当经验使人民有理由认可总统的行为时,人民可以让其继续任职的原则。这一论述并不把再次当选的资格视为延续权力的邀请,而是将其视为使公职人员的动机与履职相一致、保存有益经验,并让选民而非宪法禁令决定是否继续信任总统的一种手段。

宪制设计与公众选择

这一论述将总统任期与连任可能性联系起来。较长的任期既使官员有意愿和决心履行职责,也给社会充分时间观察其施政举措的影响,并以实践检验其成效。连任资格则提供相应的选择——人民认可其行为时,可以留任总统,延续其才能与美德的效用,并维持明智的行政制度。因此,任期长度与再次获得任职资格服务于相互关联的目的——时间使判断成为可能,而继续任职的前景则赋予这种判断实际后果。

这种安排以公众选择而非任期保障为基础。人民认为信任不当时,可以更换总统;但若认为某位领导人值得信任,也不必被迫拒绝他。这一论述将继续信任的选择视为人民控制的一部分,而非其对立面。若宪法规则自动剥夺人民选择一位已证明能力的官员的权利,即便人民的判断可能符合公共利益,这种规则也以固定限制取代了人民的判断。

反对排除连任的理由

另一种方案是让首席行政长官任职一定时期,随后取消其任职资格,无论是暂时取消还是永久取消。本文认为,这两种形式的实际效果大体相似——即使只是暂时禁止再次任职,也会使其重返公职变得遥远而不确定;永久排除则意味着彻底失去机会。首先,这种方案在动机方面存在问题。若官员知道公职带来的益处必定在固定日期终止,其持续热忱履职的理由便较少;若他可以期望凭借卓越表现赢得继续任职的机会,履职动机则会更强。这一论述还将这种激励作用延伸至一般奖赏之外——若领导人预料自己会在完成一项艰巨的公共事业之前离任,且必须把事业结果和自己的声誉托付给能力可能不足或不认同此项事业的继任者,那么他可能会因此放弃承担这项事业。

排除连任还可能激起其原本意在遏制的野心。一个人若已登上国家最高职位,又知道自己必须永久离开,或许会更受诱惑,趁有利时机冒着个人风险攫取权力,以延长自己的任期。相较之下,通过人民认可继续任职,则为实现同一目的提供了合法途径。因此,这一论述颠倒了禁令表面上的逻辑——旨在阻止权力延续的规则,反而可能使野心勃勃的现任总统更愿意以非正常手段延长权力。

这一论述还反对连任禁令必然能增强独立性的看法。即使官员不能重返原职,也可能另有所求,或有朋友、关系网需要他牺牲独立判断来维护。若他知道离任后很快就会遭到曾经反对过的人的怨恨,他便可能更不愿坚定行事。因此,排除连任对独立性的影响并不确定,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它必然有益。

经验与行政连续性

另一个代价是经验的流失。首席行政长官通过履行职务积累经验;排除一位有经验的总统,意味着国家必须在这些知识可能最有用之时将其舍弃。这一论述强调,治理国家使经验格外宝贵,并提出疑问——当一位领导人变得更适合履职时,宪法是否应禁止他继续任职?人民有理由宁愿选择一位熟悉且经受过考验的官员,而不是一位尚未积累同等实践经验的继任者。

在国家紧急状态期间,这种代价尤其严重。战争或其他危机爆发时更换领导人,即使继任者同样称职,也会以缺乏经验取代已有经验;而此时行政连续性可能最为重要,换人还可能扰乱已经形成的施政方针。这里的主张并非任何情况下某一个人都不可或缺,而是绝对性的限制会阻止社会根据情势需要任用自己的公民。

强制轮换也会使人事更替很可能伴随政策改变。这一论述指出,执行政策的人一旦更换,政策通常也难以保持不变。因此,取消连任资格便将行政变动规定为宪法要求,而不是让选民自由选择留任一位他们信任其行为的官员,从而避免变动。危险不在于改变本身——人民仍可选择更换总统。问题在于,若人民认为维持现状安全且有益,却被禁止选择延续行政管理。

自由、问责与论证的限度

排除连任最具说服力的表面好处,是增强行政长官的独立性并提高人民的安全保障。本文认为这两项好处都不确定。永久排除并不能使官员摆脱当前职位之外的一切动机,而且可能使他遭受未来的报复;暂时排除则难以支持同样的独立性主张。禁止人民再次作出选择,也未必能增进公众安全。若一个野心不轨的领导人因必须永远交出职位而抗拒离任,尤其是在他已赢得民众拥戴的情况下,便可能造成危险。如果公众对这项限制的不满转而支持一位宠信之人受挫的野心,那么结果可能比由社会自身投票授权其继续任职更危及自由。

这一论述的结论是,不让人民留任一位已经赢得他们信任的官员,属于宪法设计过度求精。所谓的好处只是推测性的,且利弊难明;而激励、经验和稳定方面的损失则更为确定。因此,行政首长连任资格是一种实现人民问责的机制——选民评判总统的履职记录,可以撤回信任,也可以重申信任。选择并非在不受限制的个人权力与绝对禁令之间二选一,而是在依照宪法程序由人民作出决定,与预先剥夺人民延续一届可信赖政府的能力之间作出选择。

相关故事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