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夫伦喷泉酒店
占有霍夫伦喷泉酒店是位于罗宾汉湾与惠特比之间荒原边缘的一家路边旅店。在当代叙事中,莫德·贝利选择它作为廉价据点,用于为期五天的搜寻,沿着兰道夫·亨利·阿什在约克郡的旅程重走一遍。它既是安排行程的据点,也是界限分明的临时室内空间——研究者在丰盛的晚餐上制定计划,随后各自退回相邻的房间,面对那些不愿轻易分享的思绪。
环境与特色
这家旅店在1859年已经存在,但阿什留存下来的信件中没有提及它。他曾住在斯卡伯勒的悬崖旅店(现已拆除),也曾在菲利投宿;霍夫伦喷泉酒店则是莫德查阅《美食指南》时进入这场现代调查的。指南推荐该店,称赞其毫不妥协地供应鲜鱼,以及始终如一、不苟言笑的服务。价格低廉同样重要——莫德顾虑罗兰处境不稳,因此选择这家旅店并不只是出于口味偏好。
酒店坐落在从罗宾汉湾通往惠特比的道路旁,位于荒原边缘。建筑细长低矮,由灰色石材砌成,覆以石板屋顶,一排窗户装有白色窗框,坐落在几乎空无一车的沥青停车场旁。描述暗示,对北方人而言,这些石材意味着真实;对习惯温暖砖墙的南方人而言,却显得冷漠。周围稀疏的景物进一步强化了这种严峻感——除干砌石墙上短暂绽放的春日紫花外,几乎没有花园。酒店提供庇护,却没有掩饰周遭景色的荒凉。
抵达与工作安排
莫德开着一辆绿色小车,载罗兰从林肯驶来;两人带着几包书,赶在晚餐时抵达。这家旅店由一位身材魁梧、相貌出众、被比作维京人的女人经营,她看着两人到来,毫无好奇之色。他们夹在公共酒吧与餐厅之间,提着书上楼,使旅店日常的商业空间成为临时研究据点的入口。
餐厅最近被隔成一间间高而昏暗的深色木质小隔间。罗兰与莫德在那里点了他们所谓的清淡餐点,没想到分量丰盛得令人频频惊叹——浓稠的自制蔬菜汤、比目鱼配虾——两块盘子大小的鱼片围着一大份虾——以及淋着苦巧克力酱的巨型泡芙。一个年轻而严肃的服务员端来菜肴。两人谈论餐食的惊人分量,话题占满餐桌;真正的交谈却难以展开。他们有些紧张,于是转而以公务般的口吻安排计划。
他们有五天时间。前两天安排去海岸沿线的地点——菲利、弗兰伯勒岬、罗宾汉湾和惠特比——之后再沿着河流与瀑布,重走阿什的内陆步行路线。最后一天则留给可能发生的任何事情。这个行程为调查安排了清晰的次序,而开放的最后一天则承认,对档案与历史的追寻无法完全依照计划进行。
私人客房与叙事意义
罗兰的卧室狭小,带着显著的老式风格——倾斜屋顶下是点缀蓝色小花的粗糙墙纸,地板高低不平,走起来吱呀作响;一扇老门装有门闩、插销和硕大的钥匙孔。高床的床头是染色的深色木头。在这个封闭的房间里,罗兰因独自一人而感到片刻纯粹的自由。然而,这份孤独并非没有情绪。他想起在贝利爵士的浴室外与莫德那次令人心悸的相遇,也想起阿什那句“触电般一震”所关联的电击感。两人房间之间薄薄的灰泥板隔墙使他们彼此相邻的事实仿佛有声可闻;罗兰想象着莫德龙纹和服上那条细长而消失于远处的蛇,随后又试图把这个景象当作虚幻之物抛开。
因此,这家旅店将旅程中实际与私密的层面并置在一起。餐厅为两人提供安排日程、克制交谈的场所;相邻的房间让罗兰独处,却无法阻止记忆、欲望与想象中的亲密越过墙壁。他拿起莱奥诺拉·斯特恩论拉莫特诗歌的一本书,开始熟悉克里斯塔贝尔·拉莫特。没有证据表明阿什曾到过这家旅店,但它成为当代的观察据点,让罗兰与莫德得以追随他的路线,同时处理合作与亲密之间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