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神国,要么一无所有

在天堂的旗帜下

“要么神国,要么一无所有”是一种绝对主义的宗教忠诚信念——上帝的国度高于一切,而据称旨在推进或保护上帝事业的行动,都可能被视为正当。在本书中,这一说法不只是一句口号。它浓缩了一种历史遗产——对神圣权威的主张能够凌驾于通常的限制之上,其影响从摩门教神学延伸至暴力,以及后来围绕谁有权代表上帝发言的争议。

含义与早期摩门教背景

本书称,这一说法体现了约瑟·史密斯留下的鲜明遗产——他的追随者既接受了“要么神国,要么一无所有”的信念,也相信任何推动或保护上帝事业的行为都是正当的。这两者的结合十分重要。它将对神国的彻底投入与宽松的道德准则结合起来,使捍卫信仰这一目的看起来能够为原本不被允许的手段提供正当性。

这一遗产与摩门教对持续启示的强调并存。教会的最高领袖拥有“会长、先知、先见和启示者”这一头衔,反映出一种信念——宗教真理与教会权威通过持续不断的神圣启示传达。约瑟·史密斯起初鼓励个别信徒寻求来自上帝的直接感示,但后来将为教会接受诫命的权力限制在自己手中。个人启示与集中控制之间的张力一直存在——信徒继续听从自己所理解的上帝之声,而竞争性的先知权威主张则促使相互对立的团体形成。

从教义到后果

本书将神国至上的取向与布里格姆·杨建设上帝国度的承诺,以及根植于约瑟·史密斯神学的暴力文化联系起来。本书认为,早期摩门教对鲜血与复仇的执念,帮助造就了山地草甸大屠杀得以发生的条件,而不是使这场屠杀成为孤立的反常事件。在这一叙述中,“要么神国,要么一无所有”描述了一套正当化逻辑——保护神圣事业可以高于那些被卷入捍卫行动之人的生命与权利。

这一遗产的影响也超出了那段历史。本书提及布里格姆·杨的孙子威廉·胡珀·杨;1902年,他在纽约杀害了一名他称作妓女的女性,并在父亲的公寓里写下“血赎”一词。本书并未将这起后来的犯罪当作证据,证明每个摩门教徒都继承或践行了相同的教义。相反,这一事例的安排进一步凸显了本书的论点——鲜血、复仇以及宗教授权行动的语言,可能作为一种危险的遗产延续下来。

先知权威与分裂

这一说法也揭示了制度权威与自行宣称获得启示的人之间反复出现的争斗。1975年,罗伯特·克罗斯菲尔德收到一项诫命,称他就是奥尼亚斯、真正的先知和教会的正当领袖,并指派他整顿教会。联合努力计划的领袖拒绝承认他的权威,并将他驱逐。然而,独立启示仍然具有吸引力——本书称,自1830年以来,摩门教分支教派约有两百个,而且新的教派仍不断出现。

奥尼亚斯先知学校成为相互竞争的先知主张与拉弗蒂家族发生联系的一个节点。兄弟俩帮助为他印刷并邮寄了一万五千多份小册子;先知学校每周在他们母亲位于拉弗蒂家族长期居住的普罗沃的家中聚会。后来,奥尼亚斯收到一项启示,宣布兄弟俩是蒙拣选的人民,并任命罗恩·拉弗蒂为普罗沃分会的主教。这些细节表明,不妥协的宗教使命如何通过实际劳作、群体认可和赋予先知主张地方组织架构的职务得以落实。

分裂、暴力与这一说法的局限

原教旨主义运动内部的继承权争端,为争议性权威带来的后果提供了另一种观察角度。约瑟夫·穆瑟任命鲁隆·奥尔雷德为继承人后,勒罗伊·约翰逊的支持者拒绝接受这一决定。运动随之分裂——约翰逊领导留在短溪的较大团体,奥尔雷德则领导使徒联合弟兄教会。后来,勒罗伊·约翰逊去世后,鲁隆·杰夫斯接掌领导权,但马里昂·哈蒙的追随者质疑他的主张;社区近三分之一的人离开,并成立了后来被称为第二教区的团体。双方都指责对方背教,并警告对方将遭受永罚。双方都声称拥有神国的权威,却没有共同的裁决能够确定究竟谁拥有这一权威。

因此,这一说法描述的是一种伦理危险,并不能完整解释本书所讨论的每一项行为或每一个群体。罗恩·拉弗蒂的案件将神法与民法之间的冲突带进了法庭——第十巡回上诉法院认定,由于他受妄想体系影响,无法现实地理解针对他的指控,其中包括他相信自己应当服从上帝的法律而非人的法律。这一说法有助于指明其中涉及的绝对主义,而法院的裁决则标示出另一个不同的问题——法律责任与受审能力。贯穿本书的各个事例,核心问题在于,当捍卫神国的主张被视为自身就足以构成权威时,会发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