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弗里特·戴因斯
斧头现存的故事记述通过伯克·德沃尔杀害埃弗里特·戴因斯的方式来界定戴因斯——伯克在利奇盖特用汽车而非枪支杀害了他。书中关于戴因斯的现有记述虽然简短,且都是透过伯克的思绪呈现,但他的死既影响伯克此后能够采用的手段,也构成了伯克无法完全压下的记忆。
在利奇盖特遇害
伯克回想起,如果后来选定的目标坐在车里,他就无法重演自己对戴因斯所做的事。这一比较表明,汽车是杀害戴因斯的工具,也使那起早先谋杀的情形成为伯克下一次行动面临的战术限制。此处并未从戴因斯本人的视角描述他的死;它是作为凶手盘算的一部分进入叙事的。
另一段回想将这起谋杀与伯克的枪击案区分开来。伯克意识到,他没有对戴因斯使用卢格手枪,因此这把枪并未将戴因斯之死与其他相关受害者联系起来。这一区分凸显出,伯克的罪行并非都会留下相同的证据痕迹——他对付戴因斯所用的手段,与那些可能通过弹道证据使案件彼此牵连的枪击案不同。
打断思绪的记忆
伯克坐在车里等候,注视着一个男人离开餐馆、走向一辆黑色汽车时,戴因斯再次浮现在他的脑海中。那个男人在后视镜中渐渐远去,伯克想起戴因斯,短暂地闭上眼睛,试图把这段记忆搁在一旁。这一举动使戴因斯不只是一个与死亡相关的实际事实——片刻之间,这名早先的受害者打断了伯克对一个可能成为新受害者之人的观察。
叙事意义
戴因斯是通过反复出现的记忆而非对其身份的详尽叙述呈现的。起初,他的谋杀案为伯克提供了一个先例,供伯克权衡后来袭击的具体情形;之后,对他的回想又让伯克难以在情感上与这一先例保持距离。这两处记述将伯克暴力行为的程序层面与道德层面联系在一起——杀害戴因斯既是一种需要评估的手段,也带来了法证层面的区别,还是一段仍会侵入伯克思绪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