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伦

第二性

巴比伦在本书对女性地位变迁的历史与神话叙述中反复出现。它汇集了两种相互对照的意象——一片与伟大女神及女性生育力相关的地域,以及一个法律与制度围绕家族和男性权威安排女性继承、婚姻和性行为的社会。这种反差使巴比伦不只是一个地理指称;它也成为证据,说明女性的声望与实际权利如何能够与其从属地位并存。

神话与宗教背景

在本书对古代宇宙观的叙述中,女性神祇最初占据广阔的神圣权力领域。伟大母亲与生育力和自然界相关,而巴比伦人称她为伊什塔尔。然而,同一讨论也描述了男性诸神地位逐渐升高的过程——伊什塔尔成为贝尔-马尔杜克之妻,而创造世界并维持其秩序的功绩则归于贝尔-马尔杜克。神祇位阶的转变,呈现了更广泛政治与社会变迁的神话意象——女性力量依然可见,但主权被赋予男性形象。

这种对照并非简单地表现一位强大的女神与一位无力的女神之间的差异。本书指出,女性的神圣地位可能兼有受崇敬与令人畏惧、受禁忌约束等特征,并不意味着女性能够掌控自身处境。在古代的各种记述中,女性可能被视为神圣、危险或不洁,但由男性决定哪些神祇统治,以及女性处于何种地位。因此,巴比伦的宗教意象既保存了女性权威的记忆,也展现了父权制度如何将这种权威纳入自身并加以支配。

创世神话与父权制的确立

本书叙述了一种亚述-巴比伦宇宙观——相关文本成书于公元前7世纪,但据称讲述的是年代更久远的传说。被认作太阳与海洋的阿顿和提亚马特,生下诸世界与众大神。年轻的诸神变得动荡不安后,提亚马特率领众神与贝尔-马尔杜克交战。贝尔-马尔杜克向她挑战并将其杀死,将她的身体一分为二,用两部分分别构成苍穹和尘世的基底。随后,他安排宇宙秩序并创造人类。

这一叙事将女性母亲的败亡,置于男性神祇取得创世权威之前。本书将这个神话与其他男性战胜母权的故事并置,同时提醒读者,历史上向父权转变的过程是渐进的,而非一次暴力征服。尽管如此,这些传说仍有意义——它们将社会秩序转化为戏剧性故事,其中男性主体战胜女性混沌,并宣称拥有建立法律和秩序的权力。因此,巴比伦的创世神话所呈现的父权权威并非中性的安排,而是一种通过支配母性形象来构想的秩序。

法律、婚姻与继承

巴比伦也作为一个社会出现——它的法律安排赋予女性某些权利,却没有推翻以男性为中心的继承制度。本书指出,《汉谟拉比法典》承认女性有权分享父亲的遗产,并规定父亲应在女儿结婚时给予她嫁妆。这些条款使巴比伦有别于女性受到更全面监护的记述,但并未使婚姻脱离保存家族财富与后嗣这一更广泛的问题。

相关讨论将继承视为女性依赖地位的一个核心机制——财产与血统的控制,决定女性在家庭中的位置,也影响她作为寡妇或妻子的前景。因此,巴比伦法律对女性继承父亲遗产份额与嫁妆的承认,代表的是有限度的保障,而非平等。证据呈现的图景比完全排斥或解放都更为复杂——女性可以拥有明确的权利主张,但其地位仍受婚姻、血统以及家族传承财产的利益所制约。

性制度与女性的公共用途

另一则记述将巴比伦与神圣卖淫联系起来。本书援引希罗多德的说法,称公元前5世纪时,每个女人一生都必须有一次在米莉塔神庙中将自己交给陌生人,以换取一枚捐入神庙金库的钱币;之后,她便回家过贞洁生活。这段记述将一种规定的性行为置于宗教与公民制度之中,而非将其描述为个人选择。

本书将这则记述置于有关待客之道与神圣卖淫的更广泛讨论中;这些实践与生育力和公共利益相关。本书还指出,当祭司权威从中获利时,宗教卖淫可能转变为商业剥削。因此,巴比伦既是一个性行为被赋予仪式意义的地方,也是一个女性身体与社会角色可能服务于制度目的的例子。将神庙义务与女性后来回归贞洁生活并置,凸显了女性在不同社会环境中受到的规约。

巴比伦在本书整体论述中的位置

本书反复借助巴比伦,将女性地位置于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而非仅以生物学解释。巴比伦的神话记录了从崇敬女性生育力到男性诸神至高无上的转变;其法律记载了以继承为关切的制度中的有限权利;其宗教习俗则显示,性行为被赋予公共与神圣职能。这些记述共同使巴比伦成为一个多种形式的女性权威、保障与限制并存之地,而非单纯象征昔日的母权制或一概而论的压迫。

巴比伦的重要性在于这些记述彼此之间的张力。女神可能主宰宗教想象,却沦为男性创世神的从属;女性可能继承财产,却仍被置于婚姻与血统关系之中;某种仪式可能被描述为神圣,却仍规定女性必须参与。本书借助这些张力指出,表面上的尊崇或法律承认,未必意味着女性拥有界定自身位置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