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吉尼亚《种族完整法》
正义的慈悲: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弗吉尼亚《种族完整法》是弗吉尼亚州于1924年颁布的一项法律,它将种族等级制度变成州政府对婚姻和生育进行控制的事项。该法授权强制绝育被认为有缺陷或危险的黑人女性,并将黑人与白人之间的婚姻定为犯罪。该法把亲密关系纳入更广泛的种族从属制度;数十年后对理查德·洛文和米尔德丽德·杰特的起诉,则使这一制度演变为一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宪法挑战。
条款与种族秩序
弗吉尼亚《种族完整法》使种族分类对私人生活产生实际影响——州政府声称有权惩罚跨种族婚姻,并为其认定危险或有缺陷的黑人女性实施绝育。这些是彼此关联的控制方式,并非互不相干的限制。该法通过管制人们可以与谁结婚,以及州政府可以阻止谁生育,试图借助刑法和强制性国家权力共同维护种族等级制度。
该法属于南方一场更广泛运动的一部分,旨在限制黑人男性与白人女性之间的亲密关系。奴隶制结束后,种族等级制度和种族隔离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旨在阻止跨种族关系的法律得以维系;南方许多社区的执法官员将调查并惩罚与白人女性有过亲密关系的黑人男性,视为自身职责的一部分。这些政策出现在美国重建时期结束之后,并助长了吉姆·克劳法所体现的种族从属制度。弗吉尼亚《种族完整法》是这一更广泛秩序中的一种法律工具,而非所有用于维护该秩序的措施之源头。
洛文夫妇与法律的执行
该法通过数十年后,白人男子理查德·洛文爱上了黑人女性米尔德丽德·杰特。得知米尔德丽德怀孕后,他们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结婚,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无法在弗吉尼亚州合法结婚。他们回到卡罗琳县,想住在家人附近,但这桩婚姻还是为人所知。一天夜里,警长和几名持枪副警长闯入他们的家,以跨种族通婚罪逮捕了他们。
这对夫妇被关押并遭受羞辱,随后被迫认罪。他们的监禁刑罚被暂缓执行,条件是离开该县,至少二十五年不得返回。他们再次逃离弗吉尼亚州。此案表明,该法的禁令如何超越法条字面发挥作用——即使婚姻是在别处缔结,夫妻仍可能在家中遭到逮捕;惩罚也可能迫使他们离开自己的社区,与家人断绝联系。
宪法挑战与后续影响
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协助下,洛文夫妇在下级法院屡遭败诉后对该法提出挑战。196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禁止跨种族婚姻的法律违宪。该裁决使此类限制在联邦法律下无法执行,但没有立即抹去它们在州政治中留下的痕迹。阿拉巴马州禁止跨种族婚姻的禁令一直保留在法律条文中,直至二十一世纪;2000年,选民终于选择将其删除,尽管仍有百分之四十一的人投票赞成保留该禁令。
意义
该法说明,种族等级制度如何通过触及亲密选择和身体自主权的法律加以实施。其婚姻禁令并非孤立于当时的种族限制之外——它将跨种族亲密关系视为必须加以管制的威胁,而其中的绝育条款则授权州政府决定应当阻止谁生育。洛文夫妇遭到逮捕、被迫离开家园并最终提出法律挑战,揭示了这种权力对人的影响;1967年的裁决终结了此类婚姻禁令的法律依据,而阿拉巴马州后来的公投则表明,相关种族政治可能在禁令无法执行后依然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