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巴马州死刑案件法官覆核量刑制度

正义的慈悲: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

阿拉巴马州死刑案件法官覆核量刑制度赋予法官在死刑案件中推翻陪审团量刑决定的权力。实际上,本书所述的这项权力主要朝一个方向发挥作用——法官可以将陪审团决定饶被告一命的判决改为死刑。迈克尔·林赛的案件具体展现了其中的利害关系。他的陪审团选择判处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但法官改判死刑;为争取赦免所作的努力未能成功,林赛于1989年5月26日遭到处决。

规则及其适用范围

在大多数州,死刑案件中被告应判死刑还是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由陪审团决定,且陪审团的量刑裁决为最终裁决。本书指出,1989年阿拉巴马州和佛罗里达州是例外——两州都允许法官撤销陪审团的量刑决定。这项权力可以双向行使。法官可以将陪审团判处的终身监禁改为死刑,也可以将陪审团的死刑裁决减为终身监禁。

佛罗里达州后来对这种做法施加限制,使其受到严重遏制。阿拉巴马州则保留了这项权力。规则在形式上允许双向改判,但实际运用情况截然不同——自1976年以来,阿拉巴马州法官在死刑案件中111次推翻陪审团的量刑裁决,其中91%的案件里,法官将陪审团判处的终身监禁改为死刑。这些数据显示,在这样的制度中,陪审团的决定在形式上可能具有决定性,实际效果却可能受到削弱;陪审团选择不处决被告时,尤其如此。

陪审团、种族与死刑案件

这项规则所处的更大背景中,陪审团的组成及其权威早已受到争议。1987年,尽管阿拉巴马州有16个黑人占多数的县,该州全部40名民选地方检察官却都是白人。20世纪70年代,随着非裔美国人行使投票权,一些检察官和法官担心各县人口结构变化会影响他们的连任前景。立法者划分县区时,曾安排司法巡回区,使包含黑人占多数县的巡回区仍由白人占多数。这些情况本身不能证明某次具体的司法推翻出于种族动机,但它们揭示了死刑量刑所处的制度环境受到不平等政治权力的塑造。

本书还追溯了陪审员遴选如何在法律禁止种族排斥之后,仍限制黑人参与。在黑人占40%的阿拉巴马州门罗县,检察官可以在重大重罪案件中通过无因回避排除非裔美国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早先的裁决已禁止陪审员遴选中的种族歧视,但证明回避具有歧视性的举证标准,使成功提出异议极其困难。1986年,巴特森诉肯塔基州案使人们能够更直接地质疑检察官的回避做法,为黑人被告带来希望,同时也促使检察官寻求更巧妙的方式排除黑人陪审员。

这些陪审员遴选障碍与司法推翻是两种不同的做法——前者影响谁能成为陪审员,后者则赋予法官支配陪审团量刑选择的权力。然而,二者共同揭示了陪审团在阿拉巴马州死刑案件中的权威地位何其脆弱。黑人被告可能面对一个排除了黑人公民的陪审团;即便该陪审团选择判处终身监禁,这一裁决仍可能被法官推翻。

迈克尔·林赛的判刑与赦免申请

林赛的案件具体呈现了司法推翻所造成的后果。他的陪审团判处他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法官却自行将该判决改为死刑。执行日期临近时,布莱恩·史蒂文森及其同事以一项具体理由请求介入——获授权审判林赛的陪审团已经决定不处决他。

他们致信阿拉巴马州州长盖伊·亨特,指出陪审团选择饶林赛一命。亨特很快拒绝赦免,并表示他不会违背陪审团所表达的社区意愿。这种解释颠倒了事实记录——陪审团并未要求处死林赛,而是判处他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因此,这项赦免申请的核心,是陪审团实际选择的刑罚,与用来为继续执行死刑辩护的陪审团决定说法之间的冲突。

律师们无法以宪法理由阻止处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此前已在佛罗里达州的一起案件中维持司法推翻量刑的做法,因此他们没有宪法依据阻止处决林赛。1989年5月26日,他遭电椅处决。他的死亡表明,陪审团决定饶被告一命,并不一定能提供看似可靠的最终保障。

选举激励与制度后果

这种做法也与阿拉巴马州竞争激烈的党派司法选举密切相关。阿拉巴马州通过高度竞争性的党派选举选出法官;本书指出,这种制度在各州中并不常见。竞选活动获得寻求侵权诉讼改革的商界利益团体,以及希望维护高额民事判决的出庭律师捐款,但选民通常并不十分了解这些议题。因此,竞选活动往往聚焦犯罪与惩罚,候选人竞相表现得对犯罪最强硬。

在这种政治氛围中,司法推翻可以成为有力的竞选工具。如果法官没有判处可用的最严厉刑罚,就可能遭到突出渲染谋杀惨烈细节的攻击性广告。本书将这种压力与司法推翻在选举年份增多的趋势联系起来。产生这种激励并不需要改变正式规则——它可以影响法官如何行使自由裁量权,使陪审团选择终身监禁在政治上容易受到攻击,即使法律允许法官维持这一判决。

这项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法律授权与实际做法之间的落差。阿拉巴马州法律授权法官朝任一方向改判,但记录在案的模式显示,陪审团判处终身监禁的裁决绝大多数被改为死刑。林赛的案件进一步呈现了其中的人道与程序后果——即便陪审团明确选择饶一个人一命,法官仍可推翻这一决定;州长随后还可以援引陪审团之名,为陪审团已经否决的处决辩护。因此,这项规则使陪审团量刑附带条件,同时将法官的权力置于一个奖励公开表现严厉的选举制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