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巴肯
移民尼巴肯是罗伯特·尼尔松首次受雇为农场工人的地方。在这里,工作变成一场围绕时间、服从和离开权利的斗争。在尼巴肯的阿隆手下,罗伯特既见识到农场仆役通常所受的从属约束,也认识到主人所谓惩戒权的限度;农场成为他首次筹划逃离的起点,后来他前往美国时也再次经过这里。
地点与家户
尼巴肯距科尔帕莫恩约一英里。罗伯特的父亲尼尔斯安排他在那里服役一年,而这份契约不能轻易取消——依据仆役法,尼尔斯已收下定金,罗伯特理应履行协议。约定的报酬是三十达勒、一套粗呢衣服和一双短筒靴。他的父母坚持说,他已经长大,应该靠工作挣得食物和衣物;家里无法把他留在家中,而他的姐姐莉迪亚早已服役多年。
尼巴肯的阿隆是罗伯特的主人,但农场的等级关系并不限于两人之间。罗伯特是最年轻的雇工,阿隆、女主人、老女主人和女佣都安排他的工作。农场的四匹马也决定了他每天的节奏——他必须早晚喂马、为马梳刷、清理马厩、取来干草和燕麦、切饲料并提水。他的工作使他总要与牲畜打交道,而星期日也不能让他免于照料牲畜。
劳作与仆役制度
这份差事格外繁重,因为阿隆懒惰,几乎所有杂务都落在雇工身上。与其他农场的艰苦处境相比,尼巴肯的食物被描述为相对不错,不过也可能变质或令人难以下咽;这种比较清楚表明,伙食尚可并不意味着服役自由或轻松。罗伯特服役的第一个晚上,便让人看出年长雇工阿尔维德对这类处境早已习以为常,而年幼的男孩还缺乏经验。
农场的劳作制度不仅规定罗伯特做什么,也规定他的时间如何计算。农场仆役一年有三百五十八天受工作约束,只有一周可以休息。马匹被拴在马厩里,雇工也因照料它们而受其牵制。服役的第一个星期里,罗伯特便决定逃走,因为日常劳作已让他看清自己对劳动和行动几乎没有掌控权。
阿隆以惩戒之名,将服从说成一种道德义务——他凌晨四点叫醒罗伯特,劝他不要偷懒。后来,罗伯特清理沟渠时短暂歇息,阿隆发现了他,指责他游手好闲。每年的教理问答也通过布鲁桑德教长的教导强化同一原则——懒惰的仆役可以受到“适当的惩戒”。罗伯特已经接受了这样一种观念——主人依据上帝和法律享有惩戒仆役的权力;起初,他认为自己受罚是咎由自取,而不是可以提出异议的过错。
罗伯特试图逃走
罗伯特首次试图离开尼巴肯,在正式开始服役前便告失败。后来,他向阿尔维德透露,打算秋天再试一次,那时农场会把橡木木料运往卡尔斯港。罗伯特预计自己会赶着阿隆的老母马运送木料;一旦离开主人的视线,他就打算让母马独自回去,自己继续前往卡尔斯港,希望在那里搭船去北美洲。他邀请阿尔维德同行,想象朋友也能摆脱那个标示其低下身份的绰号。
木料车队出发时,计划却受阻了——阿隆不信任罗伯特独自赶车,便带上自己的马队同行。罗伯特把这看作通往美国之路上的又一道关闭的大门。他在服役中的经历更使挫败感加深——此前一次惩罚令他浑身酸痛;后来,阿隆又在罗伯特饥饿、口渴、疲惫不堪时,发现他在沟渠里歇息。男孩原本把沟渠上方的天空想象成自由,但主人的出现让他重新意识到,农场的权威甚至连短暂休息也不放过。
未经许可离开农场后,罗伯特的想法发生了决定性的变化。他回到科尔帕莫恩时,家人看出阿隆打过他;卡尔·奥斯卡拒绝送他回去,并告诉阿隆,他们家以后不会再给他派任何雇工。阿隆向当局申诉,治安官伦内格伦则主张,仆役法规定的惩戒并不赋予罗伯特擅自离开的权利。这场争执揭示了两种立场的冲突——一方认为仆役在法律上有义务留下,另一方则不接受阿隆的对待方式能成为把男孩送回去继续服役的理由。
通往美国之路上的尼巴肯
后来,尼巴肯成了移民离乡途中经过的一个地标。马车经过农场时,罗伯特吹起口哨;他如今能够表达那种冲动,而从前主人曾把这种表现当作懒惰的证据。他想象布鲁桑德教长或许仍会在记录中写下他音讯全无、下落不明。因此,他的离去不只是换了地方——他离开了教区对仆役人生所设想的常规记录。
尼巴肯也继续影响罗伯特对美国自由生活的想象。船上时,他把挥之不去的隐痛和听力减退归因于近两年前阿隆给他的那一击,并想象抵达后耳朵就会痊愈。更重要的是,他希望主仆关系就此结束——他相信在美国不会有农场主再叫他“小雇工”,也不必继续替别人服役。叙事呈现的是罗伯特自己的期望,并未保证他未来在美国必然如此。
意义
尼巴肯为小说描写农场仆役在经济和法律上的依附提供了具体场景。罗伯特的契约、繁重的工作、受限的休息时间以及对惩罚的畏惧,展现了服役制度如何同时支配劳动与行动自由。他计划经卡尔斯港逃走、与阿隆发生冲突,最终随移民经过农场,这些经历使尼巴肯成为他所追求的转变的尺度——从被主人占有的男孩,变为自行选择方向的移民。马车启程时,这种自由仍是未来的期望,但尼巴肯已让罗伯特看清自己希望摆脱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