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决定研制氢弹

美国普罗米修斯:奥本海默的胜利与悲剧

美国研制热核武器的决定由哈里·S·杜鲁门于1950年1月31日宣布,这一决定推翻了美国国内最有经验的原子科学家的建议。它将一场围绕该武器军事价值与人类代价的争论变成国家政策,并使一场更广泛的争论更加尖锐——安全意味着制造威力空前的武器,还是在保留可信的防御与报复手段的同时限制武器库规模。

起因与利害关系

苏联首次原子弹试验改变了这一决定出台时的政治局势。在总顾问委员会1949年10月的审议中,J.罗伯特·奥本海默和多数委员没有把拟议中的热核武器视为能够与军事政策分开的技术问题,而是将其看作具有道德与战略后果的选择。他们警告说,潜在威力相当于一亿吨三硝基甲苯的武器,将使威力为一万五千吨的广岛原子弹相形见绌。其破坏范围估计可达一百五十至一千平方英里,甚至更大,因此委员会怀疑,是否存在足够大的正当军事目标,足以证明使用这种武器是合理的。

委员会的忧虑并不局限于这种武器在战争中可能造成的后果。委员会认为,拥有能够造成如此大规模毁灭的武器,可能使美国显得愿意考虑大规模灭绝,从而损害国际舆论,并进而危及美国安全。委员会认为,即便苏联可能研制这种武器,也不意味着美国仓促推进研制计划就能有效威慑对方——苏联的试验会被发现,而美国现有的原子弹储备足以造成程度相当的报复性打击。因此,多数委员希望,拒绝研制超级炸弹或许能为重启军备控制谈判留下空间。

科学家的建议与遭否决的替代方案

奥本海默的委员会还提出了另一种威慑理念。如果热核武器威力过大,以致找不到合适的军事目标,美国可以转而加快生产可裂变材料,用于制造较小型的原子武器。若与西欧更强大的常规军力相结合,这些武器或许能比不断扩大的城市毁灭性炸弹储备,更可信地应对苏联入侵。这一提议预示了一种核充分政策——为明确的军事目的保有武器,而不是不设上限地积累武器。

委员会的建议代表多数意见,并非科学界一致同意的共识。1949年11月9日,美国原子能委员会以三票对两票赞成委员会反对仓促研制的建议。戴维·利连索尔、派克和亨利·德沃尔夫·史密斯投票反对加快研制超级炸弹;刘易斯·施特劳斯和迪恩则支持加快研制。奥本海默对结果感到满意,不过他的秘书凯瑟琳·拉塞尔预言,这份报告会给他惹来麻烦。分裂的投票表明,这场争论早已超出技术可行性的范畴——争论涉及决策者应将哪些危险视为决定性因素,以及国家应追求何种武器库。

决定及其战略逻辑

杜鲁门在1950年1月31日作出的决定,使美国走上了委员会曾敦促其避免的道路。这一选择优先研制一种威力惊人的武器,而委员会认为,这种威力既是优势,也是一种负担。委员会的分析提出,现有原子武器足以有效报复苏联的热核攻击;而决定研制超级炸弹,则意味着接受了美国不应让自身缺乏这种能力的前提。

这一政策冲突在决定作出后仍然持续。1951年,奥本海默看到一项空军战略计划,主张大规模摧毁苏联城市;他认为这种做法具有犯罪性和种族灭绝性质。他还协助撰写了《维斯塔计划报告》第五章,主张热核炸弹不适合用于战术战场,并支持让较小型的战术武器发挥更大作用。然而,这种替代方案本身也带有危险——将核武器带上战场,可能使实际使用核武器的可能性增大,并将局部冲突变成威力不断升级的武器交锋。奥本海默努力反对摧毁城市的计划,却未能消除他所支持的战术战略中固有的升级风险。

后果与意义

这一决定揭示了关于核威慑如何才能可信的根本分歧。奥本海默和总顾问委员会区分了足以实施报复的武器,与威力规模可能超出任何军事目的的武器。他们的反对者则支持继续研制,尽管委员会对超级炸弹的效用及拥有这种武器的后果存有疑虑。由此产生的政策冲突并非只是围绕武器设计的分歧;它还涉及平民面临的危险、军事规划、国际舆论,以及公开辩论中保密的限度。

奥本海默后来质疑大规模战略首轮打击背后的假设。他警告说,美国的计划意味着僵硬地承诺发动规模巨大且持续不断的攻击,而欧洲公众却仍不了解这些武器、其数量及预定用途。由此,热核武器决定成为一场更广泛争论的一部分——不断扩大的武器库究竟能否带来持久安全,还是其规模、保密状况与计划中的用途,反而会加深它原本意在威慑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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