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

9月11日

埃及被描述为处于一个影响深远的双重位置——它曾协助组织激进伊斯兰主义势力,而这些势力后来成为暴力的来源;同时,埃及也成为这些势力最早针对的国家之一。本书从1980年代的反苏动员,追溯到安瓦尔·萨达特遇刺,以及埃及后来要求针对恐怖主义网络的行动须有证据支持,并在国际法律框架内进行。

在伊斯兰主义动员中的作用

埃及被列为曾协助组织、武装或训练激进伊斯兰主义势力的国家之一;这些势力是为在阿富汗对抗苏联军队而集结的。书中强调,由此形成的网络并非只有阿富汗人——许多被称为“阿富汗人”的战士来自其他地方,而美国、埃及、法国和巴基斯坦都参与了这些势力的组织工作。因此,埃及的参与构成本书论点的一部分——若不考察此前对这些团体的支持与组建,就无法理解后来的暴力。

安瓦尔·萨达特在这段历史中的位置尤其引人注目。他曾在集结力量、投入反苏斗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1981年,一些借助这些相同团体力量的人员刺杀了他。书中将这一事件呈现为该网络历史上的一次早期逆转——为一场冲突培植起来的政治力量,转而攻击一位与其创建有关的领导人。

持续受到袭击的目标

本书称,萨达特遇刺后,埃及成为激进伊斯兰主义网络的主要目标之一。书中指出,埃及政府与沙特阿拉伯政府一样,是该网络反对的核心对象——奥萨马·本·拉登及其支持者试图推翻他们认为不符合伊斯兰教义的政府,目标包括埃及、沙特阿拉伯以及中东和北非其他国家。书中将该网络宣称的政治目标与其行动造成的后果区分开来;作者指出,这些行动伤害了该地区贫困和受压迫的人们。

暴力并不局限于与政府的政治对抗。1997年,武装分子在埃及杀害了六十名游客,这起大规模杀戮重创了该国旅游业。这一事件具体展现了埃及所受影响并不限于国家与该网络之间的冲突——袭击游客也损害了当地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

证据、法律与反恐

2001年九一一恐怖袭击事件之后,书中称埃及愿意与美国合作,打击曾袭击埃及的网络。作者称埃及的立场含有矛盾——埃及曾在组织激进伊斯兰主义势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埃及人又成了由此产生的暴力的早期受害者,而该国仍是主要目标之一。然而,埃及准备采取行动是有条件的。埃及官员要求提供能够确认涉事者身份的证据,并坚持行动应遵循《联合国宪章》,且由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授权。

这一立场支持了本书更广泛的对比——以证据为基础的法律行动有别于报复。书中将埃及列入中东和北非那些寻求合作打击恐怖主义网络、同时坚持至少尊重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政府之中。书中并未把愿意参战视为可以取代责任认定的做法,而是强调必须先确认施袭者,再采取行动。

在全书整体论述中的位置

埃及的历史将本书论述的两条线索联系起来——为战略目的组织武装力量所带来的政治后果,以及“恐怖主义”这一标签的不平等使用。按作者的叙述,为阿富汗战争集结的势力后来在多个地区活动,转而对抗包括埃及在内的政府,并实施了也伤害平民和当地经济的暴力。埃及从参与组建这些势力,转变为寻求依据证据采取行动的目标国,这使这一发展脉络格外清晰。

本书还将埃及置于对反恐政策的更广泛批评之中。书中认为,曾协助组织武装网络的国家后来也遭受了这些网络的暴力;与此同时,打击恐怖主义的回应应当与不设期限地升级武力区分开来。因此,埃及坚持证据和联合国框架,并非无关紧要的外交细节——它体现了本书用来对照报复循环的合法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