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团大会

《联邦党人文集》

百人团大会是用来说明相互竞争的政治利益如何能在共和政体中并存的两个不同罗马立法机构之一。它按百人团组织,赋予贵族利益优势;与之并存的特里布斯大会则因人数优势而有利于平民利益,这表明制度上的划分未必会使权力共享成为不可能。

结构与政治性质

在罗马的例子中,公民在百人团大会中以百人团为单位投票,这种设计赋予贵族利益优越地位。与之相对的特里布斯大会则以人数占优为原则,使平民利益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这些机构并非同一立法机关的分支,而是彼此不同、相互独立的立法机关,各自体现相互对立的政治利益。

并存与立法权

每个机构都可以废止或撤销另一个机构的法令。这种表面上的矛盾或许可以用来支持这样的论点——两个具有此类权力的机构不适合并存;然而,作者将它们长期存续视为既定事实,而非理论上的可能性。这些议会并存了数百年,而罗马共和政体仍达到了文中所称的人类伟大事业的最高峰。

作为宪法类比的用途

这一例子支持关于并行权力的论证——两个可能拥有相互冲突权力的机构不可能共存这一抽象主张,不能推翻一种已由历史经验证明确实存在的安排。不过,这一比较也有范围限制。在文中讨论的拟议美国制度下,联邦政府与各州都不能废止对方的法令,这与此处所述的罗马议会不同。因此,罗马案例证明了制度并存的可能性,而文中则指出,美国的安排因权力配置不同而有别于罗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