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2年摩门教会公开宣布多重婚姻教义

在天堂的旗帜下

1852年摩门教会公开宣布多重婚姻教义,将约瑟·史密斯九年前正式编纂、但在其有生之年一直保密的教义公之于众。延迟披露使多妻婚姻原则成为一场不断扩大的宗教权威之争的核心——谁有权界定婚姻、由谁的法律管辖婚姻,以及宗教共同体可以在多大程度上脱离国家来安排家庭生活。

从私人启示到公开教义

在纳府,约瑟·史密斯时期的教义创新包括为死者代行洗礼、圣殿恩道门仪式,以及有关人类有可能成为神的教导。1843年7月12日,他正式编纂了有关多妻婚姻原则的诫命。与其他这些发展不同,这项启示一直保密,直到1852年、也就是他去世八年后才获承认。因此,公开宣布揭示了一项正式的经文依据早于其公开承认的原则。

编纂与承认之间的区别,是理解这一事件意义的关键。多妻婚姻原则并非在首次形成时就向公众提出;多年来,这一原则属于隐秘的宗教实践。最终的宣布使秘而不宣转变为明确的教义立场,同时也使此前隐瞒的时期成为教会及其批评者必须面对的历史的一部分。

宗教权威与民法

这项宣布引发了更广泛的冲突——宗教义务是否可以凌驾于民法之上。布里格姆·杨主张,多妻婚姻属于圣徒受保护的宗教生活,上帝的律法优先于人制定的法律。在德撒律,摩门教领袖建立了一套地方司法体系,意在使这一优先原则生效。犹他领地议会扩大了由布里格姆·杨控制的遗嘱认证法院的权力;许多法官是摩门教主教,陪审团成员也几乎全是教会成员。联邦官员抱怨称,这种安排排挤了联邦权威,使该领地近似于神权独裁政体。

这场法律争端表明,多妻婚姻的作用不止于私人婚姻安排。它成为管辖权的试金石——教会对其成员的权威与政府管理婚姻的主张相对抗。数十年后,丹·拉弗蒂将1890年正式终止多妻婚姻视为向无神论政府屈服,并由此认定现代教会已经背离正道。他的回应说明,这项教义的历史如何成为信徒判断后世教会领导层是否合法的标准。

家庭组织与后来的实践

书中记述的后期原教旨主义团体,展现了宗教权威声称有权安排家庭组成时,多妻婚姻在实践中产生的影响。据称,在科罗拉多城,鲁隆·杰夫斯娶了约七十五名女性,至少有六十五名子女。该共同体的法律安排通常只在民法上承认男性的第一位妻子;其他妻子则通过宗教仪式成婚,在州政府看来仍是单身母亲。因此,同一家庭既可能受宗教婚姻主张支配,也可能与州政府的福利和公共援助体系发生联系。

书中还记录了宗教权威如何将影响延伸到婚礼仪式之外。根据联合努力计划教义,妻子和子女被视为属于圣职权力,而非某位丈夫或父母个人。德洛伊·贝特曼停止参加圣职会议后,鲁隆·杰夫斯派人带走他的妻子和子女,并下令将他们交给另一名男子。两位妻子都拒绝离开德洛伊,使她们的决定成为对声称拥有她们的权威的挑战。这些后来的事例并非1852年的宣布本身,但它们揭示了多妻婚姻原则如何嵌入亲属关系和共同体控制体系之中。

公开辩护与持续冲突

到2002年,科罗拉多城警察局长萨姆·朗迪公开坚持,居民家中发生的事与旁人无关,并质疑他们是否有权实践自己的宗教。这种辩护与一个事实并存——美国所有州和加拿大都将重婚定为犯罪。因此,随之而来的争端并不只是信与不信的问题,还涉及宗教自由与国家执法之间的界限,以及婚姻制度对那些选择受共同体权威影响的人所造成的后果。

因此,在本书的叙述中,1852年的宣布处于一个转折点。它使一项早已编纂却一直隐秘的教义成为公众可以辨识的立场;此后,多妻婚姻原则可以被辩护为宗教自由,可以被反对为违反民法,也可以被原教旨主义者视为忠于信仰早期秩序的尺度。此后出现的争论与家庭结构,使这项宣布的影响远远超出了披露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