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自由与多重婚姻的冲突
在天堂的旗帜下宗教自由与多妻婚姻的冲突,是一场反复出现的争夺,核心在于谁有权管理婚姻与家庭生活——州政府、宗教等级体系,还是同时受双方约束的个人。本书指出,宗教自由主张既可用来抵御政府压制,也会被社群用作屏障,而这些社群的实践可能剥夺妇女和儿童作出实质选择的权利。因此,这段历史并非信仰与法律之间的简单较量。它还关乎哪一种法律将占据上风、谁有权界定虐待,以及宗教社群内部的人能否越过领袖寻求救助。
宗教权威与法律
这种冲突早期的政治表现形式见于纳府。抵达伊利诺伊州后,约瑟·史密斯建造了一座城市,其特许状赋予该市异乎寻常的主权权力。本书将结果描述为一个神权公国——约瑟位居其首,掌握宗教与公民权威,并指挥纳府军团。这一事件确立了一种模式,后来在多妻婚姻社群中反复出现——宗教权威不仅要求州政府容忍私人信仰,还力图争取空间,依照自身规则组织公共生活。
在布里格姆·杨治下的犹他领地,这一冲突明确显现。他主张,多妻婚姻属于宗教自由范畴,联邦政府无权限制;神的律法高于非摩门教徒制定的法律。由摩门教徒主导的犹他领地议会扩大了地方遗嘱认证法院的权力,而这些法院受布里格姆控制。由于主教常担任法官,教会成员又占陪审团的大多数,地方制度在教会优先事项与联邦法律发生冲突时,可能使教会的立场具有决定性。联邦官员将这种安排称为神权统治;他们在骚扰和恐惧中离开,更进一步表明,一个社群不仅能在原则上挑战州政府权威,也能借助制度和地方权力这样做。
丹·拉弗蒂向兄弟们提出的论点,也体现了对政府的类似疑虑。他坚称,许可证、税收和社会保障号码赋予州政府对公民不当的控制权,并以经文支持自己的主张。他的立场不止于为多妻婚姻辩护,而是将一般政府要求视为对基本权利的侵犯。本书将此描述为一种途径——回归原始宗教的理想可能演变为对州政府权威的普遍拒斥。
多妻婚姻、家庭与控制
在科罗拉多城,宗教自由的主张与祭司权对家庭的广泛控制并存。鲁隆·杰夫斯估计有七十五名妻子和至少六十五名子女;他的一些妻子在十四或十五岁时嫁给他,当时他已年届八旬。他的布道强调服从,其教导借鉴了约瑟·史密斯和布里格姆·杨十九世纪的著作。本书将这些教导与该社群要求宗教自主的主张并列,展现出机构的自由如何能够与成员自主权受到严格限制并存。
婚姻的法律形式与宗教形式也不相同。由于多妻婚姻在犹他州和亚利桑那州均属非法,男性通常只与一名妻子缔结法律婚姻;其他妻子则被视为在灵性上结为夫妻,在州政府眼中仍未婚。这种安排使妇女和儿童承受家庭非正式身份带来的后果,同时也帮助大家庭符合领取公共援助的资格。该社群谴责亚利桑那州、犹他州和美国政府敌视联合努力计划,却又接受大量公共资金。本书借此对比,指出不能将政府支持与宗教反对视为彼此完全分离的事物。
家庭成员的分配也可能受上层控制。德洛伊·贝特曼离开该团体后,鲁隆派人来为祭司权索要他的妻子和孩子,并下令将他们交给一名据称更配得上的男子。两位妻子都拒绝离开德洛伊;大多数孩子跟随父母离开社群,成为叛教者。这一事件让宗教自由之争变得切身而具体——该机构声称有权支配婚姻和子女,而这个家庭则决定团聚;离开社群的代价是遭受宗教排斥。
邦蒂富尔的家族史展示了多妻婚姻如何使亲属关系与权威在数代人之间交织。黛比·帕尔默十四岁时嫁给社群领袖雷·布莱克莫尔,成为他的第六任妻子,并成为三十一个孩子的继母,其中大多数都比她年长。由于布莱克莫尔也是她继母的父亲,黛比成了那名女子的继母;按照本书的叙述,她也因此成为自己的继祖母。后来,阿莱尔·布莱克莫尔的婚姻使她先后成为养父的妻子、黛比的共妻,以及养兄温斯顿·布莱克莫尔的妻子。本书呈现的并非抽象的神学问题,而是由掌控婚姻决定的领袖塑造的家庭安排。
突袭、起诉与公众舆论
1953年的短溪突袭表明,政府执法可能造成与预期相反的公共效果。突袭成为全国新闻,儿童与母亲分离的照片引发广泛同情;多妻婚姻者则将自己描绘成守法的摩门教徒,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相关报道登上《纽约时报》头版,受关注程度可与报道结束朝鲜战争的停战消息相提并论。这次突袭广受批评,被指为宗教迫害和滥用公共资金。霍华德·派尔州长于1954年失去职位;逮捕和审判耗费纳税人六十万美元,到1956年,被捕者已获释并与家人团聚。
该社群恢复了多妻婚姻,人口也继续迅速增长。本书将舆论反弹描述为后期圣徒耶稣基督基要派教会的一大助力——此后大半个世纪里,原教旨主义者得以在落基山脉间西部地区多妻成家,几乎不受州政府干预。因此,这次突袭成为该社群政治记忆的一部分,可用来证明官方干预可能过度,也可说明公众同情可能转而反对当局。
汤姆·格林遭起诉一案显示,这种平衡如何发生变化。戴维·利维特此前曾以宪法保障的宗教自由凌驾于州政府反对多妻婚姻的法律为由,为一名实行多妻婚姻者辩护。他原本并不打算起诉格林;他早已知道格林的家庭和社群情况。但在全国电视节目上看到格林谈论他年轻的妻子后,利维特开始关注相关证据——当格林三十七岁时,他的一名妻子只有十三岁,并因此怀孕。节目播出五个月后,利维特提出控告。此案引发全国报道,使多妻婚姻成为公众瞩目的焦点。此时,冲突不再仅仅被描述为州政府干涉私人宗教实践——起诉方将对待儿童的问题界定为刑事法律问题。利维特赢得官司,但与此前的派尔一样,后来失去了政治支持;尤阿布县选民于2002年将他免职。
媒体、联盟与相互竞争的主张
媒体曝光既可能让宗教自由主张更具说服力,也可能揭露据称被这种主张掩盖的伤害。短溪突袭中孩子们痛苦的画面让原教旨主义者看起来像是受迫害者。格林亲自参加电视节目,则帮助促成了对他的起诉。本书还对比了伊丽莎白·斯马特遭绑架一案受到的全国关注,与鲁比·杰索普遭遇的对待;鲁比出生于一个多妻婚姻社群。反多妻婚姻活动人士洛娜·克雷格认为,这两名十四岁女孩都曾遭绑架和性虐待,但鲁比被送回社群,之后没有开展类似调查。在她看来,鲁比的成长背景,以及地方当局与该宗教团体的关系,使人们更难将她的遭遇认定为需要外部介入的侵害。
围绕这一议题形成的政治联盟出人意料。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和同性恋权利活动人士支持原教旨主义者关于遭受宗教迫害、政府不应干涉私人生活的主张,尽管后期圣徒耶稣基督原教旨主义教会的教义谴责同性恋。相反,激进女权主义者与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一道,支持加强对多妻婚姻的起诉。这些联盟显示,争议能让一些群体因共同的法律关切而携手,同时他们更广泛的信念仍然直接对立。
在科罗拉多城,警察局长萨姆·朗迪捍卫政府不应干涉居民家庭生活这一原则。然而,随着妇女离开并报告虐待情况,冲突变得更难控制。警员罗德尼·霍尔姆的第三任妻子鲁思·斯塔布斯带着孩子逃离,并在电视上露面;她在六年级后辍学,十六岁时便被安排嫁给霍尔姆。该镇市长丹·巴洛将起诉称为对一个受人尊敬的宗教少数群体的骚扰,并将其比作短溪突袭。他的解读有真实的州政府干预历史为依据,但它与妇女和女孩的说法相冲突;她们的婚姻、教育和寻求帮助的能力都受到宗教及地方当局影响。
鲁思后来失踪;她曾递交一张字条,表示不希望霍尔姆入狱,并拒绝作证。她的姨妈佩妮·彼得森也曾在少女时期离开科罗拉多城,因为有人命令她嫁给一名年长男子;她反对以宪法自由为性剥削女孩辩护。与此同时,市长自己的儿子丹·巴洛二世被控多年间猥亵五名女儿。四名女儿没有作证;他签署了一份表达悔意的声明后,获判缓刑。这些案例共同说明,不能将宗教自由视为不容质疑的辩护,也不能简单视为借口,从而解决这一问题——本书关心的核心是,集体宗教自由的主张是否会掩盖社群内部的权力关系和寻求补救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