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神启经验
在天堂的旗帜下《在天堂旗帜之下》中的神圣启示并非只是相信上帝会与人沟通——它是一种备受争议的知识与权威来源,能够引导个人良知、治理宗教共同体,或为他人视为妄想或犯罪的行为辩护。本书追溯启示从约瑟·史密斯早期鼓励个人与上帝沟通,发展到教会试图限制这种沟通,再到后来的冲突;在这些冲突中,彼此竞争的神圣指示主张使家庭分裂,并成为法律辩论的一部分。
个人启示与制度权威
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最高领袖的正式头衔是主席、先知、先见者和启示者,体现了一种将宗教真理与教会权威同持续的神圣沟通联系起来的传统。约瑟·史密斯起初鼓励追随者寻求来自上帝的感召,以指引自己的生活。这一呼吁十分直接——信徒可以认为自己能够与上帝交谈,而不必完全依赖既有的等级体系。
这种开放做法给先知权威带来了问题。如果其他信徒也能获得与约瑟·史密斯的启示相矛盾的启示,那么他自身教导的地位便可能受到质疑。1830年,也就是教会成立的那一年,他宣布,除他本人之外,任何人都不得被任命为教会接受诫命和启示。此项限制并未终止个人启示。一些追随者仍然听从他们所相信的上帝传达给自己的信息,无论涉及教义还是个人事务。本书将个人经验与制度控制之间这一尚未解决的张力,与摩门教分裂群体的反复出现联系起来,其中包括联合努力计划相关群体,以及罗伯特·克罗斯菲尔德(称为奥尼亚斯)的追随者所组成的群体。
在主流教会和原教旨主义群体中,获得权威性启示的途径都被描述为具有鲜明的等级性——男性担任圣职和教会职务,先知则决定信徒应当如何生活,甚至包括神圣服饰等事项。本书强调,原教旨主义领袖将这些服从与控制的做法推得更远。因此,在这种情境下,启示不仅关乎上帝说了什么;它还能确立谁有资格代表上帝发言,以及谁的选择必须让步。
启示作为共同体生活的规则
在科罗拉多城,鲁隆·杰夫斯的权威体现了先知所声称的知识如何深入日常行为。成员不得看电视,也不得阅读报纸和杂志。迪洛伊·贝特曼讲述了有人偷偷看电视,随后鲁隆在布道中宣称自己知道谁家装有卫星天线,并警告观众正在危及自己的永恒灵魂。被丢弃的卫星天线,以及下一轮严厉打压前它们逐渐重新出现的情形,展现了禁令、隐瞒与再度执法的循环。启示权威所呈现的并非仅仅是神学训诫,也是对成员隐秘行为的掌握。
同一权威也支配着人际关系与家庭成员身份。迪洛伊不再参加每周的圣职聚会后,鲁隆派人带走他的妻子和孩子,并下令将他们交给另一个男人。根据联合努力计划的教义,妻子和孩子属于圣职体系,而非个别丈夫或父母。两位妻子都拒绝离开迪洛伊;除他三个最大的孩子外,其余家人都与他一同成为背教者。他们的决定使先知权威与选择不服从的家庭纽带之间的冲突显现出来。
迪洛伊离开信仰,源于他直接质疑鲁隆自称能获知神意的能力。鲁隆指责他撒谎后,迪洛伊告诉鲁隆,这一指控并不属实。回家后,迪洛伊得出结论——一位不断与上帝交谈的先知本应知道真相;这一主张看似失灵,促使他离开信仰,尽管他预料自己从前的生活将就此终结。本书的叙述表明,启示权威不仅要经受抽象教义的检验,还要看领袖所谓的知识能否经得起具体事实的反驳。
彼此竞争的启示及其后果
围绕拉弗蒂兄弟的争端显示,所谓启示如何从信念转变为拟议中的行动。罗恩和丹收到所谓的移除启示后,伯纳德·布雷迪认为有人命在旦夕。他提交了一份宣誓书,列出他担心受到威胁的人,却把文件留在办公桌抽屉里,没有通知警方。先知学校的其他成员也没有警告那些被列为移除对象的人。丹后来告诉他的兄弟艾伦,他和罗恩打算执行杀害布伦达·拉弗蒂及她的婴儿女儿埃丽卡·拉弗蒂的命令。这里的启示并非私人经验——它在群体内部受到讨论,严肃到足以令成员警觉,并与有计划的暴力行为联系起来。
法院对罗恩宗教信仰的处理揭示了另一层冲突。第十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他1985年的定罪,理由是州方评估其受审能力时采用了错误标准。法官认可他理解所受指控及其可能后果,却认定他的偏执妄想体系使他无法现实地理解这些指控。他们关注的问题包括——他相信服从上帝的律法可以使自己不受人的法律约束。这项裁决提出了更广泛的问题——法院如何在不把信仰本身当作精神疾病证据的情况下,区分宗教信仰与妄想。
在重审中,这一问题尤为关键,因为罗恩的命运取决于陪审员会将他坚信上帝命令他杀人的想法视为真诚持有的宗教信仰,还是精神疾病所致的妄想产物。加德纳医生认为,先知学校与这一评估有关——罗恩的启示产生于一个共同祈祷、阅读、交谈并权衡启示是否真实的群体之中。诺埃尔·加德纳将这种共同过程与他认为和精神分裂症有关的孤立经验区别开来。本书将这一论点呈现为对“听见上帝声音就等于精神病”这一简单等同的质疑,而非对道德或法律问题的解决。
监狱、预言与确信的限度
入狱后,丹·拉弗蒂仍通过神圣指示来理解自己的行为。他相信上帝任命他为以利亚,要在基督再临时辨认基督并唤醒义人。他还讲述自己在牢房里踱步时听到一个声音,声音给了他一个征兆——月亮将从正午照耀到九点;他后来将此理解为基督再临的征兆。这些信念使他的先知使命感超越了令他入狱的事件,延伸到他所期待的未来。
丹承认自己的行为与那些追随宗教领袖实施暴力的人有相似之处,但坚持认为决定性的区别在于,他追随的是真正的先知。他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记得自己在1984年7月24日感到受到上帝指引,也期待一个圆满结局。他确信自己很快会获释,并在上帝国度中占有一席之地;这表明启示仍能成为一种框架,用来理解过去的责任与未来的拯救。
在这些事件中,本书没有赋予启示某种单一、毫无争议的含义。启示既表现为受到制度限制的特权、个人确信、领袖治理他人的主张、共同辨别的实践,也表现为法庭上各方争论的证据。反复出现的难题不仅在于人们是否相信自己听见了上帝,还在于他人如何检验这种信念、限制其力量,或在它变成行动命令时追究信奉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