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西莫多在沙特莱法庭受审并被判刑
巴黎圣母院卡西莫多在大沙特莱法院受审并被判刑。审讯中,他的耳聋与审判官隐瞒的耳聋相互冲突,使法律程序变成一连串误会。法院的权威看似不容置疑,但判决受到沟通不畅的影响,随后又被一名误将提醒当作新情况的官员加重。
审讯地点与司法管辖权
审讯发生在十五世纪巴黎彼此分立的法律世界中。城区、镇区和大学区各有不同的身份与治理利益——城岛属于主教,塞纳河右岸属于商人总督,左岸则属于校长。这些权力机构之上是巴黎总督,他是王室官员,而非市政官员。这种安排意味着,司法管辖权可能取决于罪行发生的地点,以及哪个机构主张其特权。
巴黎大学的特权体现了由此产生的复杂性。左岸学者所犯的罪行,可以交由城岛的法庭审理,并在右岸的蒙福孔受罚;但若校长介入,则另当别论。学生也可以主张在自己的辖区受罚。叙述指出,许多此类特权都是通过叛乱和暴动从国王手中夺得的。这一背景并未改变对卡西莫多的指控,却将他的审判置于一座司法权分立、彼此争夺且行使不均的城市之中。
审讯及其误会
卡西莫多被捆绑着押入,在看守监视下受审,但他仍旧忧郁、沉默而平静。审判官弗洛里安·巴尔贝迪安先生先查看书面控诉。他依照控诉内容预想问题并准备答案,这种做法有助于掩饰自己的耳聋。叙述将这种掩饰置于场景的核心——弗洛里安如此执意装作听得见,甚至说服自己相信自己的听力只是不够灵敏。
审讯开始前,弗洛里安摆出一副意在显示威严与公正的姿态。叙述者尖锐地指出,此时的他既聋又瞎。审讯先问卡西莫多的姓名和职业。卡西莫多没有回答,旁听者则彼此低声议论、交换眼色。弗洛里安仍装作审讯正按预期进行,最后列出几项指控——夜间扰乱秩序、对一名女子施暴,以及抗拒国王的警察弓箭手。接着,他问书记员是否记录了囚犯说的话。这个问题揭示了审讯的失败——卡西莫多始终沉默,而弗洛里安并未意识到他没有回答。
书记员和旁听者哄笑起来。卡西莫多轻蔑地耸了耸肩,弗洛里安却把这动作误解为傲慢的顶撞,并将其视作另一项罪行。两个聋人起初都不明白房间里的人为何发笑。后来,巴黎总督罗贝尔·德斯图特维尔先生问卡西莫多做了什么才被带到这里,卡西莫多以为对方在问他的名字,便回答:“卡西莫多。”答非所问再次引起哄笑。话题转到年龄时,卡西莫多说自己想来圣马丁节时就满二十岁;总督却把这些回答当作嘲弄,而没有看出问题与回答彼此错位。
判决与误加刑罚
巴黎总督下令将卡西莫多带到枷台受鞭笞,并示众一小时。他还指示四名宣誓小号手在巴黎总督辖区的七个城堡领地宣告判决。书记员迅速拟好判决书。叙述将这种直接了当与其所说的后世法律权威引入的程序复杂性相对照——在这个时期,从指控到惩罚的过程被描写得简短而明确。
签字前,弗洛里安读了判决书。书记员怜悯卡西莫多,试图告诉审判官囚犯耳聋,以求减轻处罚。弗洛里安没有听见这番提醒。然而,他想装作自己听见了,便仿佛耳聋是减轻刑罚的理由那样作出回应。他将枷台示众的时间又加了一小时,并按此内容签署判决。书记员为求宽宥所作的尝试,结果适得其反;并非他的理由在实质上遭到驳回,而是官员听不见他说话,却又不肯承认自己听不见。
意义
这一情节揭示了公正司法的表象与实践之间存在的巨大落差。弗洛里安预先利用书面控诉,有助于掩饰自己的残障;但这种掩饰使审讯更无法回应眼前的人。卡西莫多的沉默既不是回答,也不是挑衅,却屡屡被官员解释为不当行为;书记员试图说明他为何沉默,反而加重了刑罚。即使法院内部的沟通已经失败,司法权威仍通过其后果发挥效力。
这段叙述的讽刺意味,源自法官与被告之间的相似之处。卡西莫多因不理解审讯而遭到公开嘲弄,弗洛里安自己的耳聋却隐身于官职的尊严之后。两人的差别在于制度地位——承担判决后果的是卡西莫多,而周围的人把审判官的听力障碍误认为深沉或无能,并未因此削弱他的权威。结果并不只是一场滑稽的对话,而是一场程序迅速推进、理解却未能跟上的司法审讯;在其中,减轻刑罚的尝试失败了,反而使判决更加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