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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林·弗劳尔斯

弗兰克林·弗劳尔斯是黄金团的一名佣兵,河湾地的私生子,出身于洗衣妇母亲,后来在流亡领主琼恩·克林顿麾下成为骑士和队长。他是一名伤痕累累、丑陋且极其高效的战士,以对克林顿的忠诚和在迅速攻占格里芬之巢中扮演的角色而闻名,他领导了打开城堡大门的突击行动。

身份与背景

弗兰克林·弗劳尔斯是河湾地的私生子,出生于一位领主的儿子强奸了他母亲(苹果酒厅的一名洗衣妇)之时。他自称弗劳尔斯这个姓氏,这是河湾地私生子的惯用姓氏,并开玩笑地自称“某种褐苹果福索威”,指的是该地区的贵族家族。他的外表和他的出身一样粗犷——一个大腹便便、步履蹒跚的壮汉,脸上布满旧伤疤,一只耳朵看起来像被狗咬过,左耳缺失。尽管出身低微,他在黄金团中步步高升,最终被授予骑士爵位并成为队长。他身经百战,伤痕累累的脸和缺失的耳朵证明了他充满暴力的生活。

在黄金团和攻占格里芬之巢中的角色

弗劳尔斯在黄金团中担任队长,黄金团是一个由流亡维斯特洛人组成的佣兵团。他是琼恩·克林顿(格里芬之巢的流亡领主,也是僭君伊耿·坦格利安的国王之手)信任的下属。当克林顿的部队在风暴地登陆以夺回其祖传领地时,弗劳尔斯受命指挥对格里芬之巢的突击。他带领手下穿过灌木丛,悄悄接近城堡的门楼,扛着他们在营地临时制作的攻城槌。大门被发现是关着的,但没有上闩,弗劳尔斯的人在第二击时就破门而入,迅速击溃了守军。这次攻击如此迅速,以至于克林顿只损失了四个人,城堡在几分钟内就陷落了。胜利后,克林顿命令弗劳尔斯搜查城堡和厨房,并驱赶出所有在那里发现的人,确保没有人逃脱。

性格与忠诚

弗劳尔斯是一个直率、粗俗且忠诚的士兵。他不讲究宫廷礼仪;他的言语粗鲁,举止直接。他对克林顿极为忠诚,见面时用一个几乎令人窒息的拥抱和一连串粗俗的亲切话语问候他。他也是一个实用主义者,理解迅速果断行动的必要性。当克林顿提出一个用计谋攻占风息堡的计划时,弗劳尔斯表示支持,尽管他指出年轻的王子伊耿不会喜欢被保护起来。他是一个行动派,更习惯于手握长剑而非制定策略,但他也是一名能干的领导者,受到克林顿的信任去执行关键任务。他的忠诚在于恢复伊耿·坦格利安对铁王座的统治的事业,并愿意为此战斗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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