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权法院
别无所言:北爱尔兰的谋杀与记忆《无论你说什么,都什么也别说》通过一系列检验北爱尔兰冲突时期国家行为法律界限的案件,呈现了欧洲人权法院。其判决既涉及对被拘押者的待遇,也涉及爱尔兰共和军成员遭杀害一事,并作出了超出个别案件本身、具有重要意义的认定。然而,该书将这些裁决置于冲突后的现实中——当时并没有全面调查过去或追究过往责任的机制。
审讯与法律裁决的限度
在叙述“罩头人”一案时,欧洲人权法院于1978年对《爱尔兰诉英国案》作出的判决,是对审讯做法一项颇具争议的评估。该案发生在《帕克报告》之后;该报告审议了获准用于审讯恐怖主义嫌疑人的程序。欧洲人权法院认定,涉案手段构成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但不构成酷刑——这一区分后来持续引发争议。
此后判决的发展加剧了这场争议。2018年,欧洲人权法院在一项新的挑战之后维持了先前的裁决。该书简要论及此事,强调这一法律问题数十年来始终存在——一项裁决可以继续具有权威性,但其依据的区分仍会不断受到批评。
直布罗陀的致命武力
1995年,在《麦坎恩等人诉英国案》中,欧洲人权法院审查了三名爱尔兰共和军成员在直布罗陀遭杀害一事。法院裁定,士兵并非依照一项“开枪杀人”政策行事。与此同时,法院认定,三人并未构成必须将其射杀的那种迫在眉睫的威胁,他们原本可以被逮捕。
这些认定不支持一种简单的解释,即只要确定是否存在一般性政策,或只看死亡发生时的具体情形,就足以了结此事。欧洲人权法院驳回了存在“开枪杀人”政策的说法,同时也认定,在所述情形下使用致命武力并非必要。该裁决将国家责任的问题具体化——当时存在什么威胁?使用武力之际还有哪些替代办法?
未了结的过去中的司法裁决
欧洲人权法院的介入发生在一项主要着眼于未来的和平安排之中。《耶稣受难日协议签署与和平进程》规定释放准军事组织囚犯,并将今后涉及北爱尔兰冲突时期罪行的刑期上限定为两年,但没有设立普遍的真相与和解进程,也没有建立以交换证词换取法律豁免的安排。与书中讨论的南非模式不同,北爱尔兰的政治安排源于僵局,而非任何一方取得明确胜利。
由于缺少全面框架,旧案仍可继续接受调查和起诉。对于自愿提供有助于寻回失踪者遗骸的信息者,存在一项有限的大赦;但对于其他罪行的证词,并没有类似的普遍安排。因此,法院和调查工作是在零散的历史清算努力中开展的——法律认定可以解决特定问题,却无法了结更广泛的历史。
证据、问责与记录
该书将法律认定与更广泛的历史追溯工作区分开来。书中对欧洲人权法院判决的论述,与持续进行的调查、审查,以及一个积压近千起案件的遗留事务部门的相关记述并列。在缺少处理数十年暴力事件的共识进程时,警方和司法机关的行动可能受到偏见指控,而不同案件也持续引发有关平等对待与问责的问题。
在这一叙事中,欧洲人权法院的重要性正在于这种张力。其裁决为有关审讯与致命武力的具体评估赋予了法律形式,但无法取代人们共同理解冲突的进程,也无法决定应如何处理每一桩悬而未决的罪行。这些判决之所以影响深远,恰恰是因为它们在一个政治与道德层面仍未尘埃落定的过去中,回答了范围明确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