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茜·克鲁赞案
《纪念医院五日:卡特里娜飓风中的生死抉择》南茜·克鲁赞案将一个关于患者自主权的棘手问题提交美国最高法院审理——应父母请求,是否可以移除一名严重脑损伤患者的饲管。法院承认个人有权拒绝维持生命的照护,同时也裁定,各州可以要求有力证据证明患者本人的意愿。因此,此案将拒绝治疗的权利与一个实际问题联系起来——当患者已无法为自己表达时,如何确定其意愿。
案件及其争议问题
1990年,法院审理了南茜·克鲁赞一案。当时,现年三十三岁的克鲁赞数年前在密苏里州遭遇车祸,导致严重脑损伤。她的父母请求移除为她提供营养的饲管。争议不仅在于继续治疗是否符合她的最佳利益,也涉及当她无法表达意愿时,谁有权作出决定,以及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她的意愿。
最高法院的裁决
法院以五比四的票数同意,自由权包括拒绝维持生命的医疗照护并因此死亡的权利。与此同时,裁决允许各州要求提供清楚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患者希望停止治疗。仅仅认为停止治疗符合患者的最佳利益,并不一定达到这一证明标准。因此,该裁决确认了一项权利,同时允许各州制定保障措施,以判定该权利是否体现了患者本人的选择。
克鲁赞意愿的证据
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后,密苏里州一名法官准许停止为克鲁赞提供营养。她的熟人提供了证据,证明这符合她本人的意愿。他们的证词为她的案件提供了所需的证明,也使家人对患者利益的判断与患者本人偏好的证据之间的区别具体呈现出来。此案还说明,事先记录治疗偏好为何可能十分重要——患者日后可能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
遗产及其与灾害照护的关联
此案推动了生前预嘱和预先医疗指示的普及;这些文件会在灾难发生前记录治疗偏好。这一影响与后来发生的紧急照护争议有关,包括卡特里娜飓风期间纪念医疗中心的决策。当时,一些持有不予心肺复苏医嘱的患者被列为撤离优先顺序中的最后一批。但有关不予心肺复苏的医嘱,并不一定意味着拒绝救援——一名护士解释说,她九十三岁的母亲可以撤销该医嘱后,患者的女儿表示,她并不是想让母亲被留在原地。克鲁赞案的先例凸显了患者意愿及其证明依据的重要性;它并不意味着限制治疗的医嘱可以被视为拒绝其他照护的一概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