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愛爾蘭議會
别无所言:北爱尔兰的谋杀与记忆北爱尔兰议会由《耶稣受难日协议签署与和平进程》创建,是旨在帮助结束冲突的权力下放安排中的核心机构。它的意义不仅在于提供地方政治论坛,也在于确立了一项妥协——除非北爱尔兰多数民众选择其他结果,否则北爱尔兰将继续属于英国;与此同时,共和派代表将参与新议会,而不再抵制议会。
政治背景
协议达成前,北爱尔兰已有以斯托蒙特为中心的自治政治体制。然而,在半个世纪里,没有天主教徒担任过行政职务。这一体制与严重歧视并存——天主教徒往往被排除在优质工作和住房之外,也缺乏改善自身处境的政治权力。这些不平等促成了1969年1月从贝尔法斯特到德里的民权游行,参加者借此抗议六郡对天主教徒的歧视。
因此,协议所应对的政治局面,既受到相互竞争的宪制主张塑造,也存在权力不平等。协议承认,爱尔兰岛上多数民众希望实现爱尔兰统一,而北爱尔兰多数民众则倾向于继续留在英国。协议没有强行推行某一种结果来解决这一分歧,而是将同意原则作为决定北爱尔兰地位的基础。
建立与宪制安排
耶稣受难日当天,各方宣布达成一项旨在结束这场持续三十年的冲突的协定。北爱尔兰将继续留在英国,拥有自己的自治议会,并与爱尔兰共和国保持密切联系。协议规定,如果北爱尔兰多数民众日后希望与爱尔兰统一,英国和爱尔兰政府便有义务履行这一选择,且该义务具有约束力。在这样的多数意见出现之前,北爱尔兰将继续属于英国。
因此,议会是这项安排的一部分;该安排将地方自治与有条件的宪制变更途径结合起来。其框架并未宣告相互竞争的民族主张已得到解决;相反,它将未来爱尔兰统一的问题置于多数同意原则之下,并在此期间建立自治政府。
参与与政治变革
协议中的制度安排要求共和派在政治实践上作出重大改变。新芬党同意搁置弃权做法,让其代表在新成立的议会中任职。对一个长期不参与议会政治的运动而言,这种参与背离了这样一种观点——选举政治可能削弱革命承诺。
1981年绝食抗议期间,推动从狱中选举鲍比·桑兹的行动已预示了这一转变。他的候选资格将囚犯抗议与选举政治联系起来,并有助于展现选票的政治力量。杰瑞·亚当斯后来接受了选举策略,同时坚持表示,即使当选威斯敏斯特议员,他也不会在那里就座。协议同意代表在新议会中任职,则更进一步——参与自治政府成为谈判安排的一部分。
在和平安排中的地位
议会是协议的一部分;协议还涉及解除武装、囚犯问题,以及北爱尔兰与爱尔兰、英国两国政府之间的关系。该协议着重为未来确立政治安排,而没有为此前三十年的暴力建立真相与和解进程。协议规定释放当时被关押的准军事组织囚犯,却没有设立全面机制来调查或追究过去的罪行。
这一差别塑造了议会更广泛的意义。它体现了一项各方同意的政治合作架构和一项宪制变更原则,但议会的建立并未解决社会应如何面对尚未厘清的暴力这一问题。自治政府的承诺与围绕责任、正义和冲突诠释的持续争议并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