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1913年原住民土地法

国家为什么会失败:权力、繁荣与贫困的根源

《南非1913年原住民土地法》将南非87%的土地分配给当时约占人口20%的欧洲人,而非洲人仅获得13%。该法不仅反映了繁荣的现代经济与贫困的农村经济之间既有的分化——它通过剥夺非洲人的土地、限制其耕作,并促使他们为白人从事低薪工作,帮助造成了这种分化,并为种族隔离制度铺平了道路。

背景与目的

该法旨在实现两个相互关联的目标——消除白人农民面临的竞争,并培育庞大的低薪劳动力群体。法案条款延续了一个更长期的过程,即欧洲人将非洲人限制在日益狭小的保留地内;但1913年的立法使土地划分最终定型。按照书中的论述,现代欧洲经济与传统非洲经济之间看似存在的对比,并非两种社会形态之间天然的差异;政策正在积极制造这种差异。

该法的设计预示了二元经济的逻辑——一部分繁荣而现代,另一部分贫困而以农村为主。但土地分配清楚表明了谁将从中受益。欧洲人约占人口的五分之一,却获分87%的土地;非洲人则被分配剩余的13%。保留地包括特兰斯凯和西斯凯,这些地区被指定为非洲人的家园,后来在种族隔离制度下称为班图斯坦。这一称谓具有政治目的——政权声称非洲人是从别处迁来的,因此他们对土地的权利主张弱于欧洲移民。

土地与工作的限制

该立法还意在阻止黑人佃农和擅自占地者在白人所有的土地上耕作,除非他们以劳工佃户的身份工作。它终止了让欧洲人与非洲人共同拥有土地或分享土地收成的新安排,并要求新的协议必须采用雇佣服务合同的形式。雇主可以实物支付工钱,或允许工人在划定地块上耕作,但工人不得向土地所有者支付费用以换取占用土地的权利。这一区分使土地使用权不再是独立生产或共同生产的基础,而成为由雇主控制的条件。

其影响既体现在物质生活上,也体现在法律层面。大量非洲人被迫离开被白人接管的土地,并拥挤在不足以维持独立生计的家园地区。由于耕作和投资的动力遭到削弱,人们放弃犁,重新使用锄头;如果他们仍继续耕作的话。许多人转而不得不在白人经济中寻找工作。因此,该法帮助确保了白人控制的农场和矿山能够获得廉价的非洲劳动力。

政治后果与历史意义

其后果不仅涉及土地所有权和就业。书中称,非洲人在此前五十年间取得的经济和政治进展遭到逆转。由于这一计划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取消土地私有权,它也加强了酋长对土地的控制;而在此之前,酋长和传统统治者的权力一直在减弱。这些政策在1951年《班图当局法》出台后进一步发展。

该法的意义在于,它将不平等的土地分配制度化,并使这种不平等不断自我强化——土地剥夺缩小了非洲人的经济选择,而由此造成的贫困和低生产力,随后又可能被误认为是两者之间存在固有差异的证据。书中将这种强加的二元经济视为种族隔离制度的基础;在该制度下,白人少数群体享有政治和经济权利,而黑人多数群体则被排除在两者之外。更广泛地说,该法例证了殖民扩张和攫取性制度如何逆转当地的发展,而非仅仅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