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ma 创立 Emeremm 公司

女人的价值

艾玛·哈特创立艾玛收购控股公司,以此拓展自己的商业利益,同时不让外界知晓她的所有权。她出售乔·洛瑟的鞋厂和一家制革厂,以所得款项为这家收购与控股公司融资;她保留百分之百的股份,并让自己挑选的男性负责对外管理。公司成立后的头十一个月内便已盈利。

背景与成立

艾玛决定另创一番事业之际,正值金融与商业局势不明朗。她读到一则《金融时报》的剪报,上面说伦敦证券交易所已经关闭,银行利率也从百分之四上调至百分之八。艾玛认为,提高利率是为了阻止黄金外流,这些事态发展也加深了她对战争迫在眉睫的判断。她没有放弃一直在考虑的新事业,而是继续推进;利率上升也使她重新考虑原本打算采用的银行借款。现有证据表明,这属于她更广泛的创业背景,并未指出她当时考虑的这项事业具体是什么。

后来提到艾玛收购控股公司的资金策略时,细节已十分明确——她以高价出售乔的鞋厂和制革厂,为公司筹资。这家公司是为收购与持有资产而设,并非单一的商店或纺织厂。这个自创名称由“祖母绿”和“艾玛”合并而成,在公司正式所有权仍被隐藏的同时,私下将她的身份与这项事业联系起来。

所有权与隐秘控制

艾玛是唯一股东,但她并未出现在董事会中,也未担任任何公司职务。相反,公司表面上由一名董事总经理和另外两名董事经营,三人都是她任命的。他们只是受她掌控的名义人物——这一公司安排将公开露面的管理层与实际拥有并指挥企业的人分隔开来。后来得知,替她经营公司的男人是泰德·琼斯。

隐瞒身份有着明确的商业考量。艾玛认为,男人不愿与女人做生意,尤其是在高端金融领域。叙述也提到她保密另有个人原因,但没有具体说明。因此,她隐瞒所有权不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姓名——这让她能够在自己预期女性身份会妨碍她公开以本人名义进行商业往来的领域中行使控制权。

披露与意义

艾玛请温斯顿·哈特为自己工作时,终于向他透露了艾玛收购控股公司的事。她提议让他先从簿记工作做起,日后成为她信任的助手,并解释说,除了百货商店,她还有其他生意。她透露,自己于1917年创立了这家公司,独自为其融资,拥有全部股份,并由泰德·琼斯负责经营。她还强调,除了琼斯和其他董事,没有人知道幕后的人是她,并特别叮嘱温斯顿不要告诉弗兰克·哈特。

这次披露标志着她谨慎地扩大了知晓公司秘密的圈子,并不意味着保密就此结束。艾玛让温斯顿知情,是因为她希望在自己的商业组织中有一位可信赖的人;与此同时,她仍对自己的另一位兄弟以及外界隐瞒实情。艾玛在伦敦丽兹酒店谈及此事时,艾玛收购控股公司已经盈利十一个月,她打算最终将其更名为哈特企业控股公司。因此,这家公司的创立确立了她行使商业权力的一种独特模式——所有权仍掌握在她手中,而受任命的男性则构成对外运作的架构,使她能够收购并控制各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