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ze v. Rees裁决
正义的慈悲: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贝兹诉里斯案裁决为恢复执行死刑扫清了道路。此前,对致命注射程序的质疑引发了人们对各州所用药物及其获取方式的疑问。该裁决是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早先作出一项裁决之后作出的;那项裁决允许一名被判死刑的囚犯通过民权诉讼挑战死刑执行方式。与那项程序上的胜利不同,贝兹诉里斯案裁决维持了原有的执行方案和药物组合。
药物短缺
在纳尔逊诉讼之后,各方开始审视致命注射中使用的药物组合。许多州依赖的药物已被禁止用于动物安乐死,因为这些药物可能导致痛苦而残酷的死亡。这些药物在美国并不容易获得,因此各州开始从欧洲制造商进口。
欧洲生产商得知自己的药物被用于美国的死刑执行后,便停止供应。由此造成的短缺促使各州惩教部门违法获取药物,没有遵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跨州销售和转运的规定。为了维持死刑执行所需药物的供应,州惩教设施遭遇药品突击搜查,这成为令人不安的后果。
法院的裁决
在贝兹诉里斯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相关死刑执行方案和药物组合本身并不违宪。该裁决并未解决这些药物可能使死刑执行过程有多么痛苦这一争议;但从实际效果看,它消除了暂停使用这些药物的障碍。死刑执行随之恢复。
这项裁决之前,戴维·纳尔逊案中出现了另一项独立的法律进展。由于纳尔逊的静脉受损,惩教人员无法在不引发医疗并发症的情况下为他插入静脉输液管。阿拉巴马州计划让未经训练的工作人员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在他的手臂或腹股沟处切开两英寸长的伤口,以寻找静脉。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一致允许纳尔逊通过民权诉讼挑战这一拟议方法。诉讼带来救济一年后,纳尔逊后来因自然原因去世。贝兹诉里斯案更广泛地审视了这些执行方案和药物组合是否合宪,其实际结果则有所不同——它没有开辟挑战途径,而是允许死刑执行继续进行。
恢复执行及其后果
对于阿拉巴马州死囚和南方囚犯辩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而言,死刑执行恢复意味着三十个月内有十七人遭到处决。这一时期,律师还为被判处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的儿童展开了大量诉讼。布莱恩·史蒂文森前往南达科他州、艾奥瓦州、密歇根州、密苏里州、阿肯色州、弗吉尼亚州、威斯康星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等地,为被判死刑的儿童出庭辩护;与此同时,该组织继续在南方各州处理案件,并应对日益繁重的阿拉巴马州案件工作。
因此,这项裁决的影响超出了特定执行方案本身是否违宪这一正式问题。它使死刑执行在药物短缺、药物获取方式受到质疑的情况下重新运转,同时加重了代表面临死刑的人以及被判在狱中度过余生的儿童的律师工作负担。从暂时中断到三十个月内执行十七次死刑,这一转变使法院的裁决具体影响到囚犯的生活,也影响到为他们辩护所需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