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3年《垄断法令》

国家为什么会失败:权力、繁荣与贫困的根源

1623年《垄断法令》是议会通过的一项措施,限制王室创设新的国内垄断。该法令制约了君主制奖赏支持者和控制市场的一种手段,但没有触及海外贸易特许和既有垄断。尽管作用范围有限,它仍构成了一场重要争议,焦点在于谁有权决定英格兰获取经济机会的途径。

垄断与王室

在詹姆斯一世及其继位者查理一世统治时期,王室试图加强王权、削弱议会影响力,并扩大君主制对经济的控制。向宠信的支持者授予专有权利,既能为国家带来收入,也能阻止其他人进入市场。这些垄断阻碍了人才的配置和经济活动,同时也激怒了利益受到威胁的议会议员。

争端涉及英国群岛内外的贸易。王室对国内垄断的权力是一个尤为直接的冲突来源——专有特权可能限制国内竞争,也可用作政治奖赏。在这种背景下,该法令并非只是一项有关商业的技术性规定。它限制了王室单方面分配经济利益的能力。

1623年的限制及其局限

1623年,议会促成该法令通过,禁止詹姆斯一世创设新的国内垄断。该限制没有延伸至国际贸易垄断,因为议会的权力不涉及国际事务。法令也没有废除已经存在的垄断,无论是国内垄断还是海外垄断。因此,这项措施限制了一个领域内的新特许,却没有瓦解更广泛的专有特权体系。

查理一世着手推动君主制建立更专制的政体时,这一区别至关重要。他于1625年继位后,在1629年之后不再召集议会,并继续利用海外贸易冒险活动创设和出售垄断;该领域正是法令未加限制的部分。这项法律堵住了王室恩庇的一条途径,却没有堵住所有途径。

制度意义

该法令体现了攫取性特权与行政权约束之间的冲突。王室垄断满足了王室的财政需要,并奖赏其盟友,却限制市场准入,损害宠信圈子之外人士的利益。议会在1623年的胜利表明,王室授予国内经济特权的能力可以受到挑战,尽管法令中的例外仍为王室行动保留了相当大的空间。

这一事件也属于更广泛的制度变迁论述——政治安排中的细微差异,会影响社会应对重大冲突的方式。本书将英格兰围绕贸易和王室特权的斗争,作为十七世纪英格兰、法国和西班牙走向分化的一部分来叙述——大西洋贸易创造了新的财富,但英格兰的政治环境使反对王室控制的商人更有能力要求制度变革。《垄断法令》是这场漫长斗争中的一项有限措施,并未彻底终结垄断或王室的经济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