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一世的专断统治与船税政策
国家为什么会失败:权力、繁荣与贫困的根源查理一世个人统治时期及其船税政策表明,强化王权的举措如何使收入征收演变为宪政冲突。1629年后,查理一世不再召集议会而自行统治,提出财政要求并扩大备受争议的征税,同时削弱对其统治的制度制约。围绕谁有权批准征税、掌控国家的争端不断激化;1640年,与苏格兰冲突的代价迫使他重新召集议会,危机随后逐步走向内战。
背景与议会冲突
议会并非定期召开——须由国王召集。自《大宪章》以来形成的惯例要求君主召集议会,以取得对新税的同意。查理一世于1625年继位,1629年后停止召集议会,使在詹姆斯一世统治时期已开始的建立更专制政权的努力进一步加剧。争端不仅涉及王室特权,也关乎谁有权批准收入、制定经济规则。
这场斗争还有更广泛的制度与经济背景。王室利用垄断权获取收入,并以授予排他性权利的方式奖赏支持者;这种做法阻碍市场准入,损害了许多议员的利益。1623年,议会通过《垄断法令》,禁止詹姆斯一世创设新的国内垄断,但王室对国际贸易的特许权以及已有的垄断不在该法令约束之内。查理一世继续在海外贸易事业中创设并出售垄断权,而该领域仍属法令未加限制的范围。
未经议会同意征收收入
查理一世通过几种备受争议的手段筹措资金。他强征贷款,要求民众借钱给他,随后单方面更改借款条件并拒绝偿还债务。他还削弱司法独立,试图影响案件的裁决结果。这些措施与他拒绝召集议会的做法并行,使收入与法律方面的决策集中于王室。
船税成为争议最大的一项征收。1634年,查理一世向沿海郡征收船税,以支持皇家海军;1635年,他将征收范围扩大到内陆郡。这项征税每年持续实施,直至1640年。征收范围的扩大,使原本与沿海防务相关的税项变成全国性要求;而在此期间,议会并未开会批准征税。因此,这项政策既是即时的财政要求,也牵涉王权界限这一更广泛的争端。
抵抗与重新召集议会
查理一世日益专制的行事方式和攫取性政策引发不满与抵抗。1640年,与苏格兰的冲突使他缺乏组建一支得力军队所需的资金,迫使他召集议会并要求增税。由此召开的短期议会仅开会三周。议员拒绝讨论新税,要求查理一世先处理他们的不满;他却解散了议会。
苏格兰人意识到查理一世缺乏全国支持,遂入侵英格兰并占领纽卡斯尔。谈判期间,他们要求议会参与其中。于是查理一世再次召集议会。这届议会被称为长期议会,因为它持续开会至1648年,并拒绝按查理一世的要求解散。这一连串事件揭示了个人统治的局限——王室对收入与军事资源的需求,使其试图绕过的制度重新恢复运作。
从宪政危机走向内战
1642年,查理一世与议会之间爆发战争,尽管许多议员仍站在国王一边。这些阵营反映了制度冲突背后的经济利害关系。一些人支持王室,是因为他们从王室垄断权中获益——例如,什鲁斯伯里和奥斯沃斯特里权势商人持有的地方垄断权,使其免受伦敦商人竞争;这些商人因而站在查理一世一方。
其他地区和行业则有理由反对垄断和限制性管制。伯明翰的冶金业蓬勃发展,当地垄断势力薄弱,新来者也无须像其他地方那样完成七年学徒期;战争期间,当地生产者为议会一方制造宝剑并提供志愿兵。在兰开夏郡,由于缺乏行会管制,当地在1640年前得以发展较轻薄的新式呢绒;这种呢绒的主要产区也是该郡唯一支持议会的地区。这些差异表明,查理一世与议会的冲突,如何将维护王权与市场准入及经济机会之争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