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罗斯福法院改组计划

国家为什么会失败:权力、繁荣与贫困的根源

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的法院扩充计划,是一项未能实现的努力,旨在最高法院审理新政立法之际扩大法院规模并重塑其力量平衡。罗斯福将提案说成是应对法官工作过重和司法多数派票数微弱的办法,但其实际效果将是允许他任命最多六名新法官,从而摆脱法院施加的约束。该计划遭到否决,成为多元主义制度抵制总统集权企图的一个例证——即使总统所属政党在国会占据明显多数,也不例外。

背景与政治利害

罗斯福在1936年以61%的普选票连任后,他的一些主要政策仍可能受到最高法院审查。《社会保障法》设立了养老金、失业救济、对有受抚养子女家庭的援助,以及一些公共卫生和残障福利。《国家劳资关系法》加强了工人组织工会、集体谈判和罢工的权利。尽管罗斯福政府继续推进范围更广的新政议程,这两项措施都面临法律挑战。

1937年3月9日,罗斯福在一次面向全国的广播讲话中回顾说,最高法院先前一项支持政府黄金政策的裁决,是以五比四的票数作出的。他指出,只要一票发生变化,结果就可能被推翻,并称最高法院的行事方式如同制定政策的机构,而非司法机构。他还援引了宪法中有利于立法的推定,声称最高法院背离了给予法律合理疑义利益的惯例。

提案

罗斯福表示,他拥有选举授权,可以处理这一问题,并主张宪法允许的补救办法是向法院增添新法官。他认为最高法院法官工作过重,年长法官承担的工作量尤其沉重。他提出的《司法机构重组法案》规定,法官年满七十岁后必须退休,并授权他增任最多六名最高法院法官。

以年龄为依据的理由与提案的政治效果背道而驰。新增任命将使罗斯福得以改变最高法院的组成,包括取代那些最强烈反对新政措施的保守派法官。因此,该计划提出了一个超出司法工作负担的问题——一位广受欢迎的总统能否通过扩充机构成员,改变那个限制其政策的机构。

国会抵制与结果

罗斯福努力争取公众支持,但民意调查显示,支持该计划的公众约占40%。路易斯·布兰代斯大法官虽然赞同罗斯福的许多立法,却反对削弱最高法院权力的做法,也不接受法官工作过重的说法。众议院基本没有着手审议该法案。

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举行了激烈的听证会,并提交负面报告,称该法案是不必要且危险地背弃宪法原则。参议院以70票对20票决定将法案退回修改。扩充最高法院的条款被删除,罗斯福未能通过增任法官取得消除法院约束的权力。此后,《社会保障法》和《国家劳资关系法》被裁定符合宪法,但这一结果是通过司法裁决实现的,而非通过提议中的法院扩充。

制度意义

这一事件表明,选举授权与不受限制的权力有所不同。罗斯福获得的强大授权,以及其政党在国会占据的明显多数,并不能保证国会会接受威胁司法独立的措施。议员眼下有意愿帮助新政得以维持,但该提案也危及权力平衡;这一平衡保护着国会和更广泛的政治制度,使其免受总统支配。

本书将该计划遭否决一事,与《黑法令》争议期间对罗伯特·沃波尔爵士的制约相提并论——在这两个案例中,多元主义制度都抵制了强势个人集权的企图。与攫取性政治制度的对比意义重大。在总统几乎不受制度约束的地方,例如阿尔韦托·藤森和乌戈·查韦斯的案例,领导人可以诉诸民众支持、关闭不予配合的立法机构,并改写宪法以强化行政权。对罗斯福而言,该计划遭否决表明,包容性制度能够抵制权力趋于集中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