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征服班达群岛与安汶

国家为什么会失败:权力、繁荣与贫困的根源

荷兰征服班达群岛与安汶,是荷兰东印度公司垄断东南亚香料贸易行动的一部分。这场征服将区域商业扩张时期转变为强制控制时期——荷兰人通过协议和军事行动限制当地及外国竞争者,殖民统治则加重了贡赋与强迫劳动。本书将这次干预作为欧洲扩张助长欧洲以外地区发展逆转的一个例子。

商业扩张受阻

在荷兰势力占据主导地位之前,东南亚城邦通过香料及其他商品(包括硬木)的贸易发展起来。统治者往往掌控商业并授予垄断权,由此形成了某些领域得以增长、但市场准入受限且产权缺乏保障的政治与经济制度。欧洲列强谋求更大程度控制印度洋贸易之际,商业化进程仍在推进。

荷兰人选择以垄断而非竞争作为获利之道。1600年,他们说服安汶统治者授予其当地丁香贸易的独占权。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成立,为这一计划提供了强大的组织载体。它是继英国东印度公司之后第二家欧洲股份公司,也是早期获准维持军队、发动战争并殖民外国领土的公司之一。

强制推行香料垄断

荷兰东印度公司动用军事力量,使商业协议得以落实。1605年,该公司攻占一座由葡萄牙人控制的堡垒,并驱逐其他商人。随后,它将势力扩展至摩鹿加群岛北部,迫使蒂多雷、特尔纳特和巴坎的统治者接受种植或交易丁香的限制。强加给特尔纳特的协议授权荷兰人摧毁其领土内发现的丁香树,使控制产量——而不仅仅是进入市场——成为垄断的条件。

这场行动改变了区域贸易得以进行的条件。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武装力量使其能够排除竞争者,并强制执行当地统治者在压力下接受的限制。因此,这场征服并非只是商业优势易手——它使当地政治决策和生产从属于荷兰公司控制珍贵香料供应的努力。

安汶的劳役与生产

安汶原有的制度规定,居民须向统治者缴纳贡赋并从事强迫劳动。荷兰统治并未以更自由的商业取代这一攫取性根基,而是加以强化,以获取更多劳动力和丁香。在荷兰接管之前,大家庭向安汶精英缴纳丁香贡赋。荷兰人对各户实施更直接的统治,将每户与土地绑定,要求其种植指定数量的丁香树,并规定户中成员须为公司提供劳役。

贸易与强制生产之间的对比,是本书叙述的核心。一个商业发展活跃的地区逐渐失去决定自身交换条件的能力,家庭义务则围绕殖民者对丁香的需求重新安排。荷兰东印度公司对贸易和生产的双重控制,使其商业垄断与日常劳役攫取相互关联。

区域后果与意义

影响扩展到了荷兰直接控制的岛屿之外。本书指出,荷兰殖民主义从根本上改变了东南亚的政治与经济发展——人们转而远离贸易,社会变得更加内向和专制,而该地区也因此难以从工业革命的创新中受益。到十八世纪末,东南亚几乎全部成为欧洲殖民帝国的一部分。本书承认,无法确定若无荷兰干预,该地区的发展会是何种情形;它可能沿着若干不同路径继续演进,其中包括进一步商业化。

因此,荷兰征服班达群岛与安汶,是关于大西洋与亚洲贸易后果不均衡这一更广泛论述的一部分。欧洲扩张助长了英国更具包容性的制度,但在其他地区,它强加或强化了攫取性制度,损害既有商业和工业活动。在班达群岛,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垄断行动包括种族灭绝;本书称,这使当地独立发展的前景彻底消失。更广泛的启示并非贸易只有一种不可避免的结果,而是由政治和军事力量支撑的贸易控制,能够决定谁从商业中获益,以及当地经济是否仍有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