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择理论
群体的智慧公共选择理论是一种政治分析方法,它将选民、政治人物和监管者建模为追求自身利益的行动者,再考察这些激励在政府中相互作用会产生什么结果。本书借此解释政治结果为何会偏离公共利益——与市场不同,政治竞争并不会可靠地将自利选择转化为有益于集体的结果。然而,这种解释并不完整。投票、对国家经济状况的关切,以及接受政治妥协的意愿,都指向公民动机和集体实践,而狭隘的经济模型无法充分解释这些现象。
起源与假设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经济学家带着一种抱负进入政治学领域——运用市场研究中熟悉的推理方式分析政治行为。他们的出发假设是,政治行动者最终追求自利。选民寻求能够维护其特定利益的候选人;政治人物寻求连任,因此会关注他们认为能够赢得选民支持的事项;监管者则设法保住职位并掌控更多资源,因此有动力扩大自身职责范围。
与市场的对比至关重要。市场或许能将个人自利引向有益于集体的结果,但政治领域未必也会如此。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选民、政治人物和监管者的激励汇集起来,可能导致政府扩张,却没有任何人维护集体利益;也可能使监管者与受其监管的企业形成密切关系,并使经济政策偏向有势力的群体,而非全体公众。因此,该理论并不把政治结果视为单一公共意志的体现,而是视为行动者在制度规则之内追求各自利益所产生的后果。
解释力与盲点
本书认为,公共选择理论既敏锐,又迟钝。它的长处在于解释利益集团政治、以短期政治考量推迟长期问题,以及服务于受监管企业利益的监管措施。这些机制有助于解释人们对政府的不满——即使更广泛的后果遭到忽视,政策仍可能反映有组织的即时压力。
当模型把自利视为唯一相关动机时,其局限便显现出来。若假定原则和公共利益在政治中毫无位置,选民只考虑个人处境,且利益集团几乎完全控制立法,就会有许多重要行为无法得到解释。詹姆斯·布坎南和戈登·塔洛克指出,普通人在市场活动和政治活动中遵循的总体价值尺度相同。本书质疑这一说法,认为它只是一项假设,而非经过证明的事实,并追问人们是否必然把参与商业往来时秉持的价值观,同样带入政治活动。自利显然会影响判断,但这并不能证明自利决定了判断。
投票不只是为了个人利益
投票率对严格的自利模型构成了直接难题。任何一张个人选票改变选举结果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而任何一位政治人物对大多数人日常生活的影响也有限。如果投票要耗费时间和精力,却几乎没有个人获益的希望,那么人们仍然投票这一事实,就需要诉诸即时自利之外的解释。
公共选择理论家曾试图解释这种行为。威廉·赖克提出,选民借投票表达党派偏好,以及自己在政治制度中具有影响力的感受。本书认为,一种更简单的解释更有说服力——人们投票,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应该投票,也希望至少能对政府的运作方式略尽一份心力。赖克对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选举的资料支持责任感的重要性;责任感是预测人们是否投票的最有力因素。即便投票部分是在表达立场,而非试图决定结果,公开表达观点也可能比纯粹为了个人利益而投票更有益于社会。
这一论点并不意味着选民的选择不受自利影响。对政治作出完全超脱、毫无视角偏向的判断,并非现实可行的标准;人们的利益会影响他们如何看待候选人的强弱。不过,个人处境与投票行为之间并不存在简单对应关系。大多数美国选民并不富有,也不大可能变得富有,但自一九八〇年以来,他们几乎没有表现出通过提高富人税收来使自己受益的兴趣,甚至完全没有这种兴趣。唐纳德·R·金德和D·罗德里克·基维特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进行的研究发现,选民对个人生活状况的自我评价与其投票选择之间没有关联;相反,选民对整体经济状况的评价与其选择存在显著关联。这些发现为社会取向的判断留出了空间,而严格的模型无法捕捉这类判断。
从预测转向民主的目的
本书将公共选择理论家与审议民主论者之间的争论,置于比具体政策更深的层面。争论涉及民主的目的——民主是否让人们参与并掌握控制权,从而有助于政治稳定;是否保护自治权,即使人们作出愚蠢选择也不例外;抑或是否提供作出明智决策、发现真理的途径。因此,公共选择理论不只是关于个体选民动机的主张;它也关系到人们对民主制度所能实现之事的期待。
这种区分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民主判断不一定等同于准确的集体预测。在其他情境中,人群可以通过市场之类的机制汇总多样且彼此独立的判断。体育博彩就是一例——尽管让分盘口对大多数美国国家橄榄球联盟比赛最终比分的预测能力很弱,但消息灵通的赌客很难持续胜过最终盘口,而幻影酒店与赌场的收盘盘口通常是高度可靠的预测。挑战者号航天飞机灾难的股市案例同样表明,市场可以将分散的信息汇集为集体评估。这些案例讨论的是判断结果的准确性;它们本身并不能解决政治决策应当重视什么,或应当将谁的利益纳入考量的问题。
民主作为合作与协调
本书提出的替代观点,并非认为民主能够可靠地发现一个唯一而确定的公共利益。协调与合作问题的集体解决方案,不像预测问题的答案那样精确。它们是在时间推移中逐渐形成的——例如,商业信任从人们依赖家族或氏族关系的安排,逐渐发展为陌生人也能彼此交易的世界。这些安排无需由上而下设计也能发挥作用,但仍容易受到逃税者和搭便车者的利用。
民主属于这一务实且不断演进的领域。它帮助人们协商如何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生活如何使他们受益,而不只是充当揭示公共利益正确答案的机器。民主经验也包括失利——政治对手可能获胜,并促成一方反对的结果。如果人们相信自己重视的事物不会遭到摧毁,而且将来仍有机会追求自己的目标,他们就可能接受这种结果。民主实践由此促进妥协与改变,使社会契约建立在持续参与之上,而非普遍共识之上;参与者并非总能如愿。
因此,这一论点既保留了公共选择理论能够解释的内容,也限定了它可以提出的主张。政治激励可能奖励短期算计和有组织的利益,但它们并未抹去责任感、对更广泛经济状况的关切,或发声权的公民意义。民主决策并不必然证明人群找到了最明智的政策。本书最后的区分是——选择以民主方式作出决策,本身就可能是明智的,因为它支持必须继续共同生活的人们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