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取向投票
群体的智慧社会取向投票是指参照国家整体经济状况作出的政治判断,而不仅仅依据选民个人的财务状况。本书将其作为证据,说明人们可能会根据整个社会的境况作出政治回应,从而质疑一种将人类选择严格视为自利行为的模型,并把选举判断与其关于集体智慧的更广泛论述联系起来。
超越个人利益的政治判断
这一概念出现在有关自利动机与政治行为的讨论中。唐纳德·R·金德和D·罗德里克·基维特认为,选民是“社会取向的”,而非“自我取向的”——他们的判断反映的是整体经济状况,而不只是个人的不满。按照这种观点,即使对国家经济走向的判断并不能说明选民自身眼下的物质处境,选民仍可能关心这一走向。
这一区别很重要,因为狭义的经济模型认为,每个人的选择都由个人利益引导,并且不受他人遭遇的影响。社会取向投票使这一图景变得更复杂。政治判断可能以共同处境为对象,表明个人决策可以纳入对共同境况的评估,而不只是归结为私人利益。
与集体判断的关系
本书对群体的整体论述,建立在这样的可能性之上——人们会为共同决策带来不同的信息与判断。如果意见多样且彼此独立,并且存在汇总个人观点的机制,错误就可能相互抵消,同时保留其中的信息。社会取向投票符合这一更广泛的论点,它是一种面向集体结果的公共判断形式——选民考量经济状况时,评估的不只是自身处境。
不应将这一概念误认为是所有选民都充分知情,或集体判断必定正确的证明。本书关于群体智慧的论述,取决于意见多样性、独立性、决策权分散和判断汇总等条件;仅有共同关切并不能保证结果准确。社会取向投票指出的是判断的取向,而更广泛的框架探讨的是,个人判断在何种情况下能够汇合成可靠的集体结论。
范围与意义
所引研究赋予这一术语特定的政治含义——选民的经济评估可以以社会为对象,而不只是对个人福祉作自我取向的计算。本书借助这一发现质疑将自利视为普遍动机的解释,并在关于集体智慧的讨论中,为针对共同处境的判断留出空间。因此,它将选举行为与一种更广泛的可能性联系起来——人们为公共决策提供信息时,不仅可以追求自身眼前利益,也可以评估关乎整个社会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