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保险商实验室
群体的智慧美国保险商实验室是一家独立机构,被列为帮助在普通交易中培育信任的机制之一。它的标志代表一项切实承诺——电气设备已被认定为安全,而非危险。本书以这项承诺,既说明制度如何让信任更可靠,也揭示了当负责核实可靠性的机构不受问责时会发生什么。
制度在商业信任中的作用
在关于制度化信任发展的叙述中,本书将美国保险商实验室与美国商业改进局并列,视为旨在促进日常交易信心的独立机构。消费者不必只依赖对卖方或制造商的个人了解,还可以求助于外部组织,辨别哪些产品较安全、哪些产品有危险。
电气设备上的标志展现了该实验室的作用。假如它开始给会导致人触电的灯具贴上标志,由此造成的信誉损失就会危及其业务。因此,它认证安全的能力,不仅取决于评估的即时价值,也取决于维护其未来信誉赖以建立的声誉。
声誉作为激励
这一例子支持了一个关于认证或背书机构的更广泛论点。为股票发行承销的金融公司、发布建议的分析师、为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以及批准公司账目的审计师,都在传达某家企业值得信赖。它们自身的商业声誉似乎使它们有理由谨慎作出这些判断——以背书不可靠著称的机构,可能失去其工作赖以维系的信任。
这种类比并不意味着声誉必然能保证判断正确。其效力取决于未能辨别可信与不可信公司是否真的会招致惩罚。本书强调,只有当市场对失职作出反应,而不是予以奖励时,自利动机才能促使机构有效监督。
类比的局限
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的市场繁荣期间,用作对照的金融与会计机构并未满足这一条件。前景不切实际的公司获得了上市和承销,其账目也得到了批准;1997年至2000年间,有七百家公司重报收益,而1981年只有三家。然而,涉事机构并未因这些失误而失去业务。即使安然公司和世界通信公司等企业聘用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投资者仍继续依赖审计师;与此同时,投资者自己也越来越不关注那些所谓看门人的工作。
因此,美国保险商实验室是声誉问责制的范例,而不是每家机构都会可靠地监督其认证组织的证明。假设该实验室因给危险灯具贴标而失去业务,这一情形清楚说明了金融领域所缺失的条件——只有在人们对监督失职作出反应时,信任体系才能约束把关者。本书最后提出的原则是,信任仍不可或缺,但必须辅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