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权力依靠越界暴力维持权威
视差之见法律与暴力构成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而非合法秩序与非法破坏之间截然分明的对立。公共权威依赖它无法充分承认的暴力,而被描述为私人、行政或人道主义性质的暴力,则受到政治决策的塑造。法律普遍主张与维系这些主张的力量之间由此产生的裂隙,有助于解释国家权力的伸展范围,以及被置于普通法律保护之外的人们所处的不稳定境地。
法律与暴力的相互牵连
这一论证区分了政治权力与那些权威本身并非奠基于政治的组织直接行使暴力,例如军队、教会和学校。但这种区分并不意味着暴力处于政治权力之外。权力依赖一种淫秽的强制性补充,而那些看似纯属制度性或私人性的从属关系,早已体现了政治斗争与决策。因此,政治并非众多领域之一——称某种关系为非政治性的,本身就可能掩盖组织这种关系的权力。
这种相互牵连也朝另一个方向延伸。暴力并非只是既成权力所使用的工具;在看似仅仅涉及直接强制或服从的关系中,权力也同样存在。批判性分析必须揭示维系这类关系的政治过程,而不能接受它们中立或前政治的表象。因此,法律的权威既非纯粹程序,也不是抵御暴力的盾牌。它的公共形式与强制性的隐秘层面属于同一结构。
法律的公共面貌及其淫秽补充
这种关系呈现出视差形式——视角的转变会使非人格化的法律秩序显现为一套支配与享乐的机制。宣示义务、保障权利的公共规则,从另一角度看,可能暴露其背后的任意权力。这两种看法无法归结为单一的中立论述;它们之间的距离揭示了法律秩序本身内含的权力过剩。
这种过剩也说明,现代治理不能被简化为一种底层逻辑。大学话语既体现在专家行政管理中,并最终达到生政治规制,也体现在资本主义持续的自我革命之中。这些是现代性的不同表现,彼此最终并不相容,而非对同一过程可以互换的描述。在对法律与暴力的论述中,这一区分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行政专业知识与经济再生产都可能参与组织社会生活,却无法因此消除其强制性后果。
同一结构也可以从主权威胁所具有的空洞力量中读出。威胁可能正因为没有说明其后果而获得力量,让幻想填补可能发生之事的空白。主权同样把普遍适用的法治与例外结合起来——声称维护法律的权威,为自己保留中止法律通常运作的权利。消除这种过剩,并不会单纯净化法律秩序;反而会破坏其权威所依赖的条件。
人道主义行动与政治抉择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持续三年的萨拉热窝围城战,检验了人道主义行动是否置身于政治之外这一主张。当地居民遭受饥饿、炮击与狙击火力,而相关图像和报道则广泛传播。然而,本书追问,联合国部队、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或美利坚合众国为何没有设立供人员与物资通行的走廊。本书援引曾协调红十字会对萨拉热窝援助行动的罗尼·布劳曼的说法,指出将危机描述为人道主义紧急状况,而非政治军事冲突,本身就体现了一种政治抉择,实际上站在塞尔维亚人一方。人道关怀的语言并未将政治排除在应对措施之外;它反而帮助决定了哪些应对措施成为可能。
同样的批判也适用于人权干预。这种干预可以把自己描述为保护个人免受集体权力侵害,却不审视自身的政治承诺。以终结伊拉克人民苦难为由为推翻萨达姆·侯赛因辩护的做法,也被描述为服务于包括石油利益在内的政治经济利益,并推动一项特定纲领——西方式自由民主、私有财产以及融入全球市场。依照这一论述,以防止苦难为重点的政策可能会含蓄地排除一项旨在推动社会与政治转型的积极集体计划。
法律排斥与例外状态
对关塔那摩湾的讨论具体展现了法律排斥的后果。一种为被拘留者所受处置辩护的说法认为,他们只是没有被炸弹击中,因此活着总比死去好。本书认为,这种推理把他们置于生物生命与法律上的死亡之间——他们被当作合法攻击目标,其生命在法律眼中不再具有完整效力,同时又被剥夺了正式的法律身份。这正是Homo sacer与赤裸生命所处的位置——生命暴露于暴力之中,却得不到普通法律的保护。
将被拘留者置于这种境况的当局,则占据与之相对的位置。法律已无法有效限制其行动,但它们仍在法律所创造的空间内运作。因此,这个例子颠倒了合法权威与无法无天的暴力之间表面上的区分——被拘留者遭到法律承认的遗弃,而国家权力则在一个法律限制已被中止的区域内行动,却并未因此简单地脱离法律秩序。法律与暴力的关系由此显露为一种通过排斥而纳入的结构,而非在法律与法律缺席之间作出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