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夫·博西
金手套罗尔夫·博西是一位声名卓著的刑事辩护律师,他在弗里茨·洪卡案中的辩护,将被告的精神状况和刑事责任置于审判的核心。他在结案陈词中描绘洪卡时,不仅谈及他被控犯下的谋杀案,也谈到了酗酒、个人发展,以及一个精神严重失常的犯罪者究竟应当作为罪犯受罚,还是作为病人接受治疗这一精神医学问题。
声誉与早期案件
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博西已被称为德国最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他早期的委托人包括英格丽德·范·贝根、罗米·施奈德,以及杀害四名儿童的于尔根·巴尔奇。在洪卡案审理的五年前,于尔根·巴尔奇案的审判曾引发博西一场激烈且颇具争议的辩论,讨论他所称的精神医学落后状态——受强迫冲动驱使的性犯罪者是否应为其罪行负责,还是病情严重到应当接受精神科治疗。这一问题也影响了他后来为洪卡构建的辩护。
接手洪卡案
博西在审判开始前仅三周才接手洪卡的辩护。此案由汉堡州法院第21庭审理,庭长为赖默·哈登费尔德;检方则指控洪卡犯有四起谋杀罪。审判前的准备时间很短,而案件的核心关切同时涉及法律与精神医学——应如何评估洪卡对这些杀人行为的责任,以及他的身心状况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减轻其责任。
结案陈词及其论点
在结案陈词中,博西将洪卡描绘成一个完全被酗酒摧毁的人,并着重强调他所说的洪卡为挣脱命运而作出的绝望努力。他主张调查应从洪卡的命运而非罪责开始。为支持这一论述,他提到了洪卡的人格发展,也指出受害者曾严重侮辱他,并据此辩称这些犯罪应被理解为情境性或与其生活环境相关的犯罪。
博西还主张,洪卡存在具有疾病性质的严重精神异常。他将肢解尸体归因于恋尸癖与施虐倾向交织而成的狂乱,并依据《德国刑法》第21条责任能力减低规定,请求认定洪卡的刑事责任能力减弱。他的辩护因此将精神医学方面的主张与情境方面的论述结合起来——他把酒精造成的损害和精神疾病视为影响洪卡罪责的关键,同时将犯罪发生时的情境作为解释犯罪的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