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注定要自由

存在与虚无

“人注定要自由”凝练地表达了萨特的主张——自由不是逃避责任的途径,而是责任的源头。自为存在要对通过自身计划显现出来的世界负责,并且必须承担自己的处境,包括其中的逆境,因为这些处境会通过自己的选择获得意义。

自由即责任

萨特赋予责任一种格外宽泛的含义——意识到自己是某一事件或对象无可争议的作者。自为存在承受着世界的重负,因为唯有通过自为存在,世界才得以存在。自为存在也使自身存在;因此,责任既涉及世界,也涉及自身的存在方式。

这种作者身份并不意味着一个人自由选择了每一种处境。相反,无论遇到何种处境,这个人都必须承担它及其特有的逆境系数。即使是最恶劣的劣势与威胁,也会通过这个人的计划获得意义,并显现于其投入行动所形成的背景之上。因此,这一表达将自由与承担责任的义务结合起来,要求人对自身如何经历和理解处境负责。

逆境与承担

绝对责任并非听天由命。萨特将其呈现为自由的逻辑后果——发生在一个人身上的事情,是经由这个人而发生的,因此不能把自己仅仅看作被动的受害者来面对。就这个意义而言,发生的一切都属于自己——并不是因为每一种苦难都是自己选择的,而是因为这个人必须承担苦难发生于其中的处境。

这一论证甚至延伸至战争与酷刑。按照萨特的论述,这些处境并不会造成一种非人的事态。恐惧、逃跑以及诉诸魔法般的行为,可能相当于决定把处境变成非人的事态,但这一决定依然出自人,并伴随着责任。极端处境不会取消自由,反而使如何行使自由的问题更加严峻。

意义与抱怨的限度

这一表达还反对这样一种观念——人们的感受、经历或自身状态,完全由某种外在于他们的力量决定。这并不否认处境可能威胁或限制一个人,而是强调,威胁与劣势会在计划之中获得意义,并且这个人仍须对围绕该计划形成的处境承担责任。

作为对萨特伦理学的精炼表述,“人注定要自由”将自由界定为一种无法回避的条件,而非一种特权。它的力量来自限制与作者身份的结合——一个人可能面临无法承受的处境,却无法逃离以人的身份经历这一处境所带来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