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即存在;自在存在即其所是
存在与虚无“存在即存在;自在存在即其所是”将本书对存在的论述浓缩为三个相连的断言——存在着,自在存在指其非意识的存在方式,而存在即其所是。这个公式标示出它与意识的对照——意识并非自足的事物,而是与存在的一种关联;意识能够与存在拉开距离,并使世界显现。
定义与范围
词汇表将存在描述为无所不包且客观的,与个别而主观的生存相对照。前两个分句肯定了存在的纯粹显现,并将自在存在确认为存在的一种方式。最后一个分句指出自在存在的根本自我同一性——它并未因意识或匮乏而与自身分离。
这个公式并不通过描述存在的内容来穷尽存在。非意识的存在超出对它所能认识的范围;严格来说,本书指出,人们只能说它存在。它的充盈与意识形成对照;意识不能被视为事物或表象的储藏库。
意识与世界
关于意向性的论述阐明了为何公式所说的自我同一性并非对意识的描述。一切意识都是对某物的意识——意识设定一个超出自身的对象,而不是将该对象作为内在项目包含其中。例如,桌子在空间中位于窗户旁边,并非存在于意识之内,哪怕只是作为表象也是如此。桌子的晦暗性意味着,任何有限的清单都无法穷尽桌子是什么。
认识着的意识还必须意识到自身正在认识其对象。只要有这种自我意识,对象便足以对意识而言存在;但这并不能确立对象自在地存在。这一区分保留了存在与存在的显现或认识之间的差异——对象超出意识遭遇它的那一行为。
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
词汇表将自为存在定义为对自在存在的虚无化——意识将虚无带入世界,与存在凸显开来,并通过与其他存在者拉开距离而对它们作出判断。每一个自为存在都被描述为对某个特定存在者的虚无化。因此,公式对自我同一性的宣告提供了对照,使意识的匮乏、否定与关联得以理解。
关于自为与世界的关联的论述,拒绝将自为存在与世界视为两个封闭实体、仿佛它们必须在事后以某种方式连接起来的观点。自为存在本就是与世界的一种关联;它否认自己就是存在,并超越这一否定而投向自身的可能性,由此使具体事物显现为工具性事物。因此,这一表述所指的是关联的一极,而非一种与所有关联隔绝的封闭实在。
空间关系与具体事物
世界向意识显现为相互关联的多重关系。对于一个人来说,玻璃杯位于醒酒瓶左侧;对于另一个人来说,它则位于右侧;一张被桌子遮住的地毯,通过与桌子的关系而属于同一个世界。这些处境化的关系并未将事物化约为意识。相反,这段论述指出,彻底失去关联的事物会退回漠然的自我同一性,而生活于其中的空间本身则由各种关系构成;这些关系无法从一个无所不在的视点同时经验到。
与这种关系性的、处境化的世界显现相对照,这一公式赋予自在存在鲜明的特征——它存在,而且它就是其所是。它的力量在于这种对照。意识通过超越自身而触及对象,而自在存在的存在并不依赖这种触及。因此,这一表述是简要的本体论基线,并非声称意识与世界相同,也不是说认识能够完整地包含存在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