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埃尔斯伯格案撤诉
总统班底丹尼尔·埃尔斯伯格的案件于1973年5月11日被撤销,使一场围绕未披露窃听的争议演变为对起诉的决定性打击。有证据表明,政府秘密监听了涉及埃尔斯伯格的一通电话,却没有将相关信息告知他的律师;马修·伯恩法官因此认定,政府的不当行为已对案件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
窃听问题
检方坚称不存在涉及埃尔斯伯格的窃听。然而,5月初,鲍勃·伍德沃德和卡尔·伯恩斯坦报道称,在调查五角大楼文件泄密事件期间,两名《纽约时报》记者的电话遭到窃听。他们从深喉那里得知,这两名记者是尼尔·希恩和赫德里克·史密斯,但找不到第二个消息来源证实这两个名字,因此没有将其写入报道。他们的报道确实揭示了埃尔斯伯格本人可能也曾被监听;这是条影响重大的线索,因为他曾把文件泄露给希恩。
报纸的报道将两项调查联系起来,编辑部已把它们称为“水门东区”和“水门西区”——一项是水门案,另一项是在洛杉矶进行的埃尔斯伯格案起诉。面对可能监听过埃尔斯伯格、而政府却坚称并无此事的情况,伯恩法官要求政府再次搜查记录。
被隐瞒的监听
联邦调查局新任代理局长威廉·D·鲁克尔斯豪斯发现了窃听证据。监听记录本身已经遗失,但助手告诉他,埃尔斯伯格至少有一次被监听到。这次监听并非发生在希恩的电话上,而是针对莫顿·哈尔珀林的家庭电话;哈尔珀林曾是亨利·基辛格国家安全委员会幕僚。
鲁克尔斯豪斯宣布,哈尔珀林的电话遭窃听长达21个月。这是首次证实尼克松政府曾使用窃听手段调查新闻泄密事件。这也证明,政府非法未向埃尔斯伯格的辩护律师提供全部窃听信息。因此,问题不仅在于是否实施过监视,还在于检方是否在相关政府掌握的信息仍未向辩方披露的情况下继续起诉。
撤诉及其直接依据
鲁克尔斯豪斯披露此事数日后,即5月11日,伯恩法官撤销了对埃尔斯伯格的所有指控。他表示,政府的不当行为已无法补救地污染了整个起诉过程。这项裁决终结了针对埃尔斯伯格的案件,并使政府处理窃听证据的方式成为裁决的关键——政府未披露信息,已成为起诉无法继续的理由。
更大范围的泄密调查
撤诉后,相关披露仍在继续。5月14日,鲁克尔斯豪斯宣布,作为尼克松政府搜寻新闻泄密源行动的一部分,政府曾在1969年至1971年间下令实施17次窃听。此前遗失的监听记录已在约翰·埃利希曼位于白宫办公室的保险柜中找到。鲁克尔斯豪斯没有透露电话遭窃听的13名政府官员和4名记者的身份,因此谁授权实施监视仍是未解问题。伍德沃德后来从一名联邦调查局高级官员处获悉,部分授权来自基辛格,授权方式为口头或书面。
因此,埃尔斯伯格案是在秘密监视范围更广泛的披露中落幕的——一项与辩护相关的监听暴露出政府未共享证据,而被找回的监听记录及后续报道则指向一项范围更广的国家安全窃听计划。撤诉是直接的法律后果;之后的披露则将问题从单一案件中的不当行为,扩大到尼克松政府泄密调查的起源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