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康尼克(老)

正义的慈悲: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

本书通过约翰·汤普森一案提及哈里·康尼克(老)——汤普森遭错误定罪,引发了针对路易斯安那州新奥尔良地方检察官的民事判决,随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了一项意见严重分歧的裁决。裁决被推翻后,汤普森未获赔偿;康尼克一案也成为检察官不当行为的认定与民事问责之间存在巨大落差的典型例子。

身份与角色

康尼克是路易斯安那州新奥尔良的地方检察官,参与了对约翰·汤普森的抢劫谋杀案起诉。本书主要通过后来的民事诉讼介绍他——陪审团认定,他非法隐瞒了证明汤普森无罪的证据。本书没有进一步介绍康尼克的生平,也没有描述他对该案的个人回应。

汤普森案与民事判决

汤普森原定被处决前一个月,一份与州方指控相矛盾的犯罪实验室报告被发现。他的定罪和死刑判决被州法院推翻,之后他被判所有指控均不成立并获释。汤普森随后提起民事诉讼,追究自己因未曾犯下的罪行而在监狱中度过多年所受到的侵害。

路易斯安那州新奥尔良的陪审团判给汤普森1400万美元。陪审团认定,康尼克非法隐瞒了证明汤普森无罪的证据,并导致他在监狱中度过十四年。这一判决将陪审团的认定转化为一笔数额可观的赔偿,但未能经受住上诉审查。

最高法院裁决及其意义

康尼克提起上诉,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五比四推翻了赔偿裁决。法院裁定,即使检察官故意且非法地隐瞒无罪证据,也不能因此追究其在刑事案件中的不当行为责任。大法官鲁思·巴德·金斯伯格撰写了异议意见,该裁决也受到学者和法院观察人士的强烈批评。

汤普森没有从这项判决中获得任何赔偿。按照本书的叙述,康尼克一案表明,即使无辜者的定罪已被推翻,且陪审团认定地方检察官隐瞒了有利于辩方的证据,检察官豁免权仍可能阻止民事问责。因此,法律上的改判并未推翻汤普森获判无罪的结果,却剥夺了他获得陪审团所判赔偿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