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斯·博因顿

正义的慈悲: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

布鲁斯·博因顿是一名民权律师,也是该地区少数接手沃尔特·麦克米利安案件的黑人刑事辩护律师之一。在审判临近之际,他与J·L·切斯纳特一同代理麦克米利安,面对的是这样一种地方体制——黑人居民对案件的疑虑,与长期存在的陪审员遴选障碍并存。记述主要通过这项工作展现博因顿——作为一名律师,他的经验在此案中至关重要,因为即便是一次普通的审前听证,也可能影响谁能发声、谁将受到裁决。

身份与背景

博因顿与切斯纳特共同从事刑事法律工作;该书指出,切斯纳特是该地区另一位能够聘请到的黑人律师。切斯纳特以积极有力的辩护和在黑人社区开展的民权工作而闻名;博因顿也拥有深厚的民权工作资历。他的母亲是一位传奇活动家,这层家庭渊源使他的工作置于一场争取种族平等的长期运动之中,但这并不意味着辩护只是象征性的——他作为律师,为一名面临死刑起诉的被告出庭。

麦克米利安的家人通过教会捐款,并以财物抵押筹款,聘请了这两位律师。他们的决定既反映出指控的严重性,也反映出阿拉巴马州南部一名黑人被告所能获得的法律选择十分有限。家人此前已经看到,当地的努力未能促成麦克米利安获释。聘请门罗县以外的律师带来了经验丰富的代理,但也使追诉此案的官员更加敌视他们。

接手麦克米利安的案件

博因顿和切斯纳特介入时,麦克米利安已被关押在霍尔曼死囚监狱的死囚区,尽管他的审判尚未举行。他惊恐不安、茫然无措,而家人新聘请的律师既无法说服当地官员释放他,也无法阻止他被转押。记述并未将这种失败描绘成律师不够努力——他们凭借经验和民权工作资历介入此案,但麦克米利安眼前的命运仍由当地当局掌控。

对他们获任辩护律师的反应,暴露出辩护行为本身是如何轻易被重新说成可疑之举的。在转押至霍尔曼死囚监狱的途中,警长汤姆·泰特嘲讽麦克米利安,认为他相信外地律师能改变什么。当地执法人员还把为聘请律师筹集的钱财当成证据,声称麦克米利安藏有巨额财富、过着双重生活。亲属和教会捐款筹集的资金,就这样被扭曲成所谓的有罪佐证,而不是被视为争取辩护的努力。

地方检察官泰德·皮尔逊知道,拥有切斯纳特和博因顿那样民权工作经验的律师,可能会质疑陪审员遴选中的歧视行为。1986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巴特森诉肯塔基州案判决中的裁决,使人们能够更直接地质疑检察官在行使无因回避权时的种族歧视行为,此后,这种担忧愈发迫切。该裁决并未保证黑人陪审员会获选;它要求检察官回应质疑,也让检方有理由另寻排除他们的办法。记述指出的是有人提出异议的可能性,并未提及博因顿作出过某项具体的巴特森裁决或成功提出过某项具体质疑。

陪审员遴选与审前听证

这种担忧有着漫长的历史。尽管门罗县有百分之四十的居民是黑人,南方检察官仍一再利用陪审员遴选程序阻止黑人入选陪审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斯特劳德诉西弗吉尼亚州案中裁定,将黑人排除在陪审员之外违宪,但正式禁令并未阻止全白人陪审团持续数十年。检察官酌情行使无因回避权,依然构成实际障碍——多年来,证明这类回避具有种族歧视性的标准,使成功提出质疑变得极其困难。与其他死刑案件中的黑人被告一样,麦克米利安有理由担心陪审团可能全是白人,或几乎全是白人。

1987年10月,博因顿和切斯纳特出席了一场审前动议听证会。他们对此并未抱太大期待,当时正专心准备原定于1988年2月开始的审判。他们提出的变更审判地点动议尤其看似难以成功——阿拉巴马州法院很少批准这类请求,驳回决定也鲜少在上诉中被推翻。该动议针对的是围绕朗达·莫里森遇害案的大量报道,以及当地舆论可能损害诉讼公正性的风险。

皮尔逊出乎辩方意料,同意因报道过多而移至别处审判。法官R·E·L·基批准了这项动议。切斯纳特怀疑法官和地方检察官早已安排好结果;与此同时,法官提议将案件移至邻县,以免证人长途跋涉。这个可能性关系到陪审团的构成——门罗县周边的大多数县黑人居民比例都高得多,而黑人居民仅占百分之九的阿拉巴马州鲍德温县则是个明显例外。记述将博因顿的角色说成是提出动议的辩护团队成员之一;但它没有说明当时究竟是哪位律师发言,也没有说明最终选定了哪个县。

重要性与记载范围

博因顿在此案中的重要性,体现在实际辩护工作与种族背景交织在一起,而这种背景正是这项工作不可或缺的原因。他协助代理了一名黑人居民相信无罪的人;此案由一位确信自己能够胜诉的地方检察官提起,尽管证人受到质疑。他与切斯纳特在准备审判的同时,还必须面对陪审员遴选可能重现法律明文禁止的排斥现象这一风险。他们的民权工作资历使皮尔逊有理由预料辩护方会加以监督,但仅仅可能受到监督,并不会消除检方享有的结构性优势。

关于博因顿所扮演角色的记载,集中在麦克米利安审判前的辩护工作上——家人努力聘请律师、未能阻止他被转押至霍尔曼死囚监狱、律师为审判做准备,以及他们提出变更审判地点的动议。记载既未提供超出其法律与活动家背景之外的个人传记,也未交代其此后的职业生涯。然而,在此案中,他的出现清楚展现了辩方所处的不平等环境——外地律师能够带来专业知识并质疑程序,而当地官员却能将争取这种代理本身视为进一步怀疑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