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伦·辛普森
正义的慈悲: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艾伦·辛普森曾是少年重罪犯,后来担任来自怀俄明州的美国参议员。在书中,他是支持为被判处不得假释终身监禁的儿童争取救济的重要人物。他的少年犯罪记录与后来的公众生涯,使他的支持不只是一种抽象的呼吁——他根据亲身经历主张,童年时期的不当行为无法决定一个人的全部潜能。
公共生涯
辛普森在参议院任职十八年,其中十年担任共和党党鞭,是该党在参议院的第二号人物。书中将他称为一位政治立场保守的前参议员;他在公众中的地位,使他在一场有关少年量刑的全国性法律辩论中表达支持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少年犯罪记录与转折点
十七岁时,辛普森因多项违法行为被裁定为少年犯,其中包括纵火、盗窃、加重袭击、枪支暴力,最后还袭击了一名警察。回顾往事时,他称自己是“一个怪物”。又一次被捕后,他发现自己身陷“呕吐物和尿液的海洋”中;直到那时,他的人生才开始改变。记述没有进一步说明那次监禁的情况,但将其描述为他的人生开始改变的转折点。
支持少年量刑救济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理针对被判不得假释终身监禁的非杀人罪少年犯所提挑战时,辛普森加入支持者行列,敦促法院作出有利裁决。这些案件涉及乔·沙利文——他十三岁时被判不得假释终身监禁——以及特伦斯·格雷厄姆;后者因非杀人罪行被判处同样的刑罚。辛普森提交的支持意见以他自己的少年犯罪记录与后来的生活之间的反差为依据——正如书中所解释的,他亲身明白,不能凭一个人的少年时期不当行为来判断其全部潜能。
叙事意义
辛普森的出现,使论述范围不再局限于面临极端刑罚的儿童的经历。他的人生将严重的青春期行为与一种并未被这些行为穷尽的人生联系起来;他后来的职业生涯则表明,一个人的身份与能力可以远远超出其少年犯罪记录所能界定的范围。在向最高法院争取支持的行动中,他的个人经历与倡议者及机构提出的论点并列,为重新审视少年刑罚的主张增添了一位支持者;此人自己也曾被判定为少年违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