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米尔伊拉姆猛虎解放组织
9月11日泰米尔伊拉姆猛虎解放组织列于美国国务院(发布外国恐怖组织名单)2001年10月5日公布的外国恐怖组织名单中。在诺姆·乔姆斯基(受访者)的论述中,该组织的重要性不在于其历史或行动经过——此处均未予叙述——而在于它被纳入政府指定制度;这一制度使“恐怖分子”标签带有法律和政治后果。
2001年名单中的指定
名单将泰米尔伊拉姆猛虎解放组织列为一个具名组织,并注明其简称为“猛虎组织”,且将斯里兰卡与其联系起来。这一条目是更广泛名录中的一项——乔姆斯基以该名单为例,说明美国通过何种官方机制对外国组织进行分类。
这段摘录没有描述该组织的领导层、起源、成员构成、目标或具体行为。因此,其中的叙述仅限于指定本身,以及乔姆斯基赋予此类分类的更广泛含义;它并未建立该组织的传记式介绍或行动记录。
指定的作用
相关论述指出了指定可能带来的后果——它可能阻止捐款或其他资助,提升公众对相关组织的关注,并向其他政府传达美国的关切。乔姆斯基还强调了指定的国际影响——它可能给该组织造成污名并使其受到孤立。
这些后果意味着,该名单不只是名称目录。它是一种行政分类,可能产生财务、公众认知、外交和声誉方面的影响。所引段落没有说明这些影响中哪些在实践中适用于泰米尔伊拉姆猛虎解放组织,因此,这些描述指的是该制度所声称的适用范围,而非针对该组织有据可查的结果。
乔姆斯基关于恐怖主义标签的论点
这项指定出现在一场更广泛的批评之中,批评对象是政府如何使用“恐怖主义”一词。乔姆斯基援引美国政府自己的定义——该定义着眼于为实现政治、宗教或意识形态目的而蓄意实施暴力或威胁实施暴力;他认为,无论行为者是国家还是非国家团体,定义都不应改变。他将这一字面标准与一种宣传惯例相对照——在这种惯例中,“恐怖主义”主要用于敌人或对手,而强国实施的类似行为则被冠以其他名称。
这一论点将该组织出现在名单中的情况置于特定语境之下,但并未独立判定对其作出指定是否合理。乔姆斯基关注的核心是分类的不对称性——官方名单可能造成真实后果,但这一标签在政治上的运用可能具有选择性。因此,泰米尔伊拉姆猛虎解放组织在此是一个具体例子,说明某个具名团体被纳入有争议的分类体系;它并非此处对其行为进行详细叙述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