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马斯
9月11日本书将哈马斯指认为伊斯兰抵抗运动,并指出该组织出现在美国2001年10月5日的官方外国恐怖组织名单中。此条目没有介绍该组织的起源、领导层、结构或活动;它在此处的意义在于被列入一个政府分类体系,而本书的相关讨论对该体系进行了批判性考察。
在官方名单中的出现
附录将这份名单介绍为外国恐怖组织名录,并将哈马斯列为第七项,后附括号注明“伊斯兰抵抗运动”。这是本书对该组织的具体指认——它确认了名单采用的名称以及哈马斯在当时被指定的组织中的位置,但没有提供组织概况,也没有说明哈马斯被列入名单的依据。
分类与政治语言
这份名单所处的语境,是本书更广泛的主张——评判恐怖主义应采用一致的定义,而不应只把这一标签用于对手。文本以官方术语将恐怖主义描述为为了政治、宗教或意识形态目的而蓄意实施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并主张,不能仅因行为实施者的身份不同,就让国家实施的类似胁迫行为免于审视。因此,对哈马斯的指定是在一场讨论中呈现的;该讨论区分了正式标签与对行为的一视同仁的分析。所引材料本身并未评估哈马斯的任何具体行动。
本书还指出,如果反恐话语只用于敌对势力,却将强国实施的类似行为排除在这一类别之外,它就可能成为政治宣传。文本其他部分列举的标签变化实例,凸显了政治立场如何影响分类。官方名单中列有哈马斯,但这段文字没有描述其后身份的任何变化,也没有将关于标签变化的论述具体用于哈马斯。
指定的含义与影响
附录解释说,指定身份所产生的影响不止于公开点名某个组织。文中列举的后果包括遏制捐款、提高公众认知、向其他政府传达本国政府的关切,以及使被列入名单的组织在国际上蒙受污名并遭到孤立。这些是归因于指定制度的一般影响,并非所提供材料记载的哈马斯特有后果。
文中将指定程序描述为国务卿审查一份综合报告后作出的行政决定;该报告由情报机构汇编,并依据机密和公开来源。国务院与司法部、财政部及情报机构合作,编制详细的行政记录,并在正式将指定事项载入《联邦公报》七日前,向国会作机密通知。在这一叙述中,哈马斯被列入名单既是一项具体的文献事实,也是一个更广泛制度的实例;该制度的标签具有政治和制度层面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