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贾希丁运动
9月11日穆贾希丁运动被列入美国国务院于2001年10月5日发布的《外国恐怖组织报告》。本书给出的该组织缩写为穆贾希丁运动,并将其纳入更广泛的讨论,探讨官方分类如何界定恐怖主义、影响政策,并造成实际与声誉后果。本书没有提供该组织的介绍,也没有描述其行为、领导层或起源。
出现在2001年名单中
报告将穆贾希丁运动列为第八项,排在哈马斯(括号中标注为伊斯兰抵抗运动)与真主党之间。条目给出了缩写穆贾希丁运动。在这段文字中,该组织只是行政名录中的一个名称,而不是历史或行动方面的叙述对象。
指定制度
本书称,指定是国务卿审阅情报机构编写的一份综合报告后作出的决定。据称,该报告从保密和公开来源收集有关某一组织活动的证据。美国国务院与司法部、财政部及情报机构合作,编制详细的行政记录;指定正式刊登于《联邦公报》前七天,会以保密方式通知国会。
指定的后果不限于将名称列入名单。本书称,指定可能阻止捐款、提高公众对被列名组织的认识、向其他政府传达美国的关切,并在国际上污名化和孤立这些组织。本书还描述了金融和移民方面的影响——美国金融机构必须冻结指定组织及其代理人的资金,并向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报告;某些外国代表和成员可能被拒发签证或被驱逐出美国。这些是文本所述的指定制度一般后果,并非关于针对穆贾希丁运动采取了哪些具体行动的说法。
分类与政治含义
这份名单属于本书对“恐怖主义”一词惯常用法所作的更广泛批判。作者将一种基于蓄意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以实现政治、宗教或意识形态目的的定义,与一种宣传性用法区分开来;后者只把这一标签用于敌人及其盟友。作者认为,官方定义应得到一贯适用,也应涵盖国家实施的暴力,而不应随行为者身份而改变。
这一论点将名单界定为兼具法律行政工具与命名行为的产物。本书指出,各国政府会运用反恐话语为政策辩护,而这一类别可能在国际上孤立相关组织。不过,本书没有评估将穆贾希丁运动列入名单所依据的证据,也没有对该组织另作评价。书中对它的论述仅限于其出现在2001年名录中,以及指定制度更广泛的后果与政治问题。